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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3 / 5)

,或者被逼交高额的路过税。真不知道孤傲家族是贵族还是土匪。或者他们心中有气愤吧?为什么在十大家族中,分配给他们地领地这样的地方呢?

不过他们比盈禄家族还好一点。毕竟从战略上讲,龙牙山的地理位置是非常优越的,扼守着大陆东北地区的咽喉要道,易守难攻。这也就是为什么路易那样骁勇善战,孤傲家和追风家又连年争斗,却始终拿不下龙牙堡的原因。

孤儿被关在龙牙堡内三天,期望有人来救她的愿望一天天落空,渐渐感到了绝望。如果没有人发现她被带到这里的蛛丝马迹。就算她最后腐烂成枯骨,估计也没有知道。难道真要一缕芳魂返故乡吗?

她很怕吉利尔要求结婚,但他根本没来看过她。直到第四天早上他闯进房间,甚至都没有敲门。

“孤傲公爵大人,希望您懂点礼貌,有您这样硬闯进女士房间地吗?”孤儿坐在梳妆台前梳头发,身上还穿着被掳来时的衣服。

不知道这个家族的女人是不是生长在山地的原因。都非常高大,她们的衣服孤儿穿不了,而且吉利尔也没有让裁缝来帮她做。虽然一日三餐没少她的。但怠慢之感太明显了,所以侍女和仆人对她也不太尊敬。

“这是我的地盘,我进自己的房间没有必要敲门。”吉利尔满不在乎地耸耸肩。

看到他的表现,孤儿才知道阿德斯虽然冷酷无情,但恶劣的时候至少不那么有恃无恐。当然,上回他偷看昏倒地她换衣服那次不算。想到那件事,想到他昧着良心说她的身材没看头,

得脸都红了。

吉利尔不知道孤儿在走神,看她气恼的样子,还以为是因为自己,不禁有点征服的快感,“小姐,不必生气,或者我应该找人给您做几身衣服。让一位伯爵小姐三天来只穿这一件,实在有些不像话。”

“不必客气了,我很好。”孤儿冷冷的看了吉利尔一眼。

他今天地穿着当然不再是流浪的吟游诗人打扮,而是真正的贵族气派。漆黑亮地皮靴,黑色羊毛裤子,金色立领外套,衣领和袖口都绣着孤傲家的族徽倾斜。

这身衣服很华丽,但他太强壮,身材、气质和衣服的颜色、质地和式样都不太配合,再加上他的眼神凶猛,所以整个人都显得奇特,让人看着就不舒服,还不如穿成流浪汉那样。

“请问您大驾光临,有何见教?”

看着孤儿骄傲而拒绝的姿态,吉利尔感到恼火,冷笑道,“我是来告诉您,我已经秘密通知路易,说您有幸光临龙牙堡,让他独自前来,不得和任何人提起,否则您的小命就不保了。”

孤儿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的用意,心中有些吃惊,表面上却不露出丝毫情绪,“你要杀他?!”

吉利尔耸耸肩,“我是要娶您为妻,但是之前因为您和他有婚约在身,基于道义,我应该给他一个选择的机会。假如他肯独自前来,我就把您还给他,如果他不肯,我娶您为妻就没什么问题了,因为这相当于他放弃了和您的婚姻约定。这件事事关您的名誉,当然不能给任何人知道,况且他带着大队人马来,是来接未婚妻呢,还是来打仗?我龙牙山可不是任意来去的地方。”

“真精明。”孤儿讽刺了一句。

“那当然。其实这对您也有好处,毕竟这可以替您测试他的真心。”

“那真是太谢谢了。”孤独冷笑,“公爵大人的算盘打得真精,倘若路易独自前来,你尽可以把他杀死在龙牙山,然后再娶他的寡妇,未亡人,也就是万分荣幸的我。你让他不能泄露这件事,杀了他又有谁知道。倘若他不来,您娶我娶得名正言顺,还可以嘲笑他的胆怯,侮辱他的尊严。想必有你的奸细在他身边吧?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十大家族,除了你们盈禄家,哪个家族没有奸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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