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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部分 (3 / 4)

不行?

不过考虑到几个月后就是末世,许忧还是沉住了气,决定先增进实力,然后在末世称王称霸,做个土皇帝啥的。

不过许忧很快知道,这不太现实,蜀中几乎是在一夜间成为了武者的天堂,提刀拿剑的武者比比皆是,大家都差不多,而且有了火焰果,武者还会源源不绝的产生,任啥别人会听你的?

宅男纳于言善于行,许忧也不例外,两年多的宅男生活让这小子开口和人沟通都有些困难,在屋子里寻思半天,终于决定,趁着末世未到之前,去森林里好好练练生存之技。

不过几天以后,许忧就灰头土脸的从林子里出来了,有了内功却不代表什么都不怕,森林里的一些小家伙,比如蛇,比如蚁,比如蚊子苍蝇,让许忧吃够了苦头,野外生存看似非常浪漫,真正的体验上了就知道,苦头大着呢。

第一次进大森林就会明白,身上会莫名其妙的觉得痒,那种痒还不敢使劲的搔,而且晚上睡觉,总会有莫名的嗡嗡声在耳边缭绕,一不小心皮肤上就是大包,绝对让你苦不堪言。

还有吃的,打猎对于内劲高手不是个问题,稍稍练习几下,猎物就能到手,难的却是烤熟,许忧可是当初是下决心要闯出名堂来的,什么工具都没带,钻木取火?好吧,宅男真没有几个会的,总算升起火来,能不能烤熟也是个问题,更郁闷的是,没有调料,食物淡而无味,如果这些还可以忍受,那最严重的就是没有网络了,一天呆在林子里不和人接触,许忧只呆了两天就快疯了。

通过这次野外之行,许忧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东西看上去极美丽,自己亲自动手却又是另一回事,更明白了人是群居动物,依照现在这个社人会构造,可能许多人单独在一起,光寂寞都得寂寞死,许忧彻底死了这条独自隐居的心思。

确实,如果没有坚定的意志,高超的实力,现代人想独自生活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野外回来,许忧开始在网上征集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准备在末世里联合起来,不光要活下去,还得活得有滋有味,响应者倒是不少。

不过现代社会,人和人之间冷漠的关系已经达到了极点,就算你在街上问个路,十个都得有八个说不知道的,想要组合成一个团队谈何容易,就连许忧自己,也觉得这事有点不太靠谱。

这下许忧犯了难,离了人活不下去,和别人一起呢又怕被人算计,眼看末世越来越近,许忧还是没有什么办法。

十一月二十一日,老美开始炸火山,然后岩浆生物大举入侵,许忧看着那真实的怪兽心里可就慌了神了,这玩意一个人绝对是干不过的,得找队友啊,这队友不光得可靠,还得要强劲的实力,许忧这几个月来都没有工作,现在也没钱了,虽然钱现在跟纸差不多,可是没钱却没有饭吃,抢也抢不过,许忧的头发都快白了。

思来想去,许忧倒是想出一个人选,刘明啊,在蜀中刘明的声望巨大,而且刘明的武力值堪称恐怖,虽说刘明这人这段日子也杀过不少人,不过许忧却知道,刘明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人,相反,人还很和气,属于那种只要你不招惹他,他绝对不会反击的类型。

最主要的是刘明有界,里面有山有水,能种出果树,也能种出粮食,这玩意在末世里就是活命的本钱啊,就算不跟随刘明,到时候末世来了,自己在清雅居遇险,刘明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咋也算是老乡啊。

许忧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刘明强悍,刘明还有吃的,也肯定不会算计他这种小人物,跟在刘明身边有百利而无一害,比起加入军队,天天冲锋陷阵要安全得多了。

许忧说做就做,收拾行李就往清雅居杀去,不过到了清雅居,许忧才知道打这种主意的可不只他一个人,而是无数的人,每个人的想法也都是差不多,跟着刘明,最起码要安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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