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与兰仆一起打猎其实也有坏处,和他在一起实在太打击我的自信心了。我一路走一路射,战果还不错。后来我随意说了句“要是能猎到一只极品红狐就好了,外公的生日快到了,给他送一个围脖是个不错的主意。”,结果兰仆马上对我说:“附近正好有一只极品红狐,不过如果用箭射死它,会使它的价值受到损失。不如我把它捉来吧?”我点点头,反正他让我惊奇的地方太多了,再多一条也无所谓。得到我的同意后,他迅速从我的视线消失。过了不到一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红狐。从他手里接过红狐,我仔细地看了看,果然是只极品红狐。通身火红,没有一丝杂色毫毛。这只红狐显然已经死了,但看不出是怎么死的。我不由将这个疑问表达出来。兰仆告诉我说:“高智慧等物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吃东西,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一种生命。行为准则第十条: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任何残忍的事情都应该避免。因此我用催眠术将它深度催眠,导致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不想活捉是因为它在死亡前会感到恐惧。”好奇心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兰仆,你是哪里人?怎么有这么新奇的行为准则?什么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你还是可以做出残忍的事吗?对了,什么叫催眠术?”兰仆有些无奈,“我来自一个极为遥远的地方。因为行为准则后者必须服从前者,而行为准则第二条是: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假如你需要我残忍地杀死这只红狐,我自然必须遵照你的吩咐。至于说催眠术,其实应该算是你们世界精神魔法的一个分支。”我差点忍不住惊呼了出来。
魔法!魔法耶!一个见习魔法师甚至比一个普通贵族还要受到尊敬。假如成为魔法师,就可以在公爵府里坐上比普通男爵还要好的位置。然后是高级魔法师,整个塞斯公国也只有十多个。外公是个拥有自己城池的伯爵,对高级魔法师也是很尊敬的——当然,那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年纪的关系——虽然那些高级魔法师多半都超过了五十岁,那个年纪最大的甚至有七十三岁了。接着是魔导士,整个法兰西奥帝国加上它的臣属国才仅仅拥有十七名,而塞斯公国只有可怜的一名魔导士。再然后是魔导师,整个爱克斯大陆拥有魔导师称号的,只有区区六人。不过有种说法是还有几位隐士也拥有魔导师的能力,只是他们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因而没有拿到魔导师的称号。至于说大魔导师,似乎仅仅是一种传说。因为成为大魔导师的要求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必须能够施展气、火、水、土四系五阶魔法。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和他的大弟子、第七弟子是大魔导师,其他的,再也没听说过能够精通四系魔法的人了。
让我这么优秀的人紧张可不容易,但就这么突然地,我似乎拥有一个会魔法的仆人,也实在太让人不敢相信了。相信整个法兰西奥帝国没有人比我更气派了——居然拥有会魔法的仆人!
“你可以教我魔法吗?还有马迪尔和阿拉卡。”
兰仆沉吟了一会儿,“其实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学魔法。马迪尔很适合成为一名骑士。在我的教育下,他可以取得很大的成就。而阿拉卡,由于体质的原因,不太适合学习格斗或魔法,但他可以学习管理、谈判等技能,这是从政或经商所必须的。不过只要你要求,我可以教马迪尔和阿拉卡魔法……”
我虽然才十七岁,但也不至于不明白:让马去拉磨,让驴上战场是不适合的,“你想怎么教马迪尔和阿拉卡就怎么教吧,重要的是我能不能学习魔法?”
“至于主人你,应该说你的体质是非常优秀的。而且你的学习能力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学魔法还是学格斗,或是学别的什么,例如画画、弹琴,都可以取得极大的成功。”
我确实很高兴。作为一位领主继承人,本来很容易学习魔法的(学习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