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爆炸,一个年轻的德军士兵正在冲出河堤掩体;目光异常坚定。他是一个纯正的日尔曼人,一头金发,眼睛如海一样蓝。他的目标是前方苏军的机枪阵地,只有炸毁它,被压制的战友才有可能突出重围,但是他失败了。这个年轻的日耳曼掷弹兵军士倒在了苏军密集的机枪火力之下,他左手拿着MP…44突击步枪,右手还紧握着一枚已拧开盖的手雷,鲜血从他胸口流出,那枚挂在胸前的二级铁十字勋章在阳光与硝烟的映衬下显得庄严神圣。 他给中尉留下了一份遗书: 告诉元首我已尽力,告诉父亲我依然爱他。 这份遗书最终送到了希特勒手中,他看了,决定追授那位年轻的士兵一级铁十字勋章,同时说了一句话: 拿下莫斯科!告诉元首我已尽力,告诉父亲我依然爱他。
74、棉袄
等到伊莉莎奶奶病好了,天气却也转寒了。
秦恬觉得仿佛是恍恍惚惚的,又一年要过去了。能够在这样的时期拥有这般白驹过隙的感觉,她不知道到底是幸运还是遗憾。
今年冬天和往年一样,干燥而寒冷,等所有人都穿上厚厚的大衣时,冬天的第一场雪,也来了。
外面下着大雪,屋里残留着晚饭的香气,脚边火热的壁炉,手边是美味的点心,在一个只有壁炉没有空调的时代,秦恬感觉冬天比夏天舒适多了。
这两天她正在向秦母学习做棉袄。
巴黎的冬天虽然寒冷,但是却并非严寒,大多数人几件毛衣,背心,外面一件大衣就能搞定,所以家里的棉袄垫在箱底被人遗忘许久了。猛然听秦恬提起,秦母还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棉袄的位置。
虽然奇怪女儿为什么突然想学做棉袄,但是传统的母亲总是希望女儿能会点女红的。作为示范,秦母拆了秦父的旧棉袄,又裁剪了一点新布,买了点棉花,直接做给秦恬看。
秦母拿出的棉袄很复古,这时候还不流行套头衫,棉袄就和唐装一样,颇为洋气,秦恬一看就喜欢,她学了两天,觉得自己实在有心无力,没办法,她只好拿出尺寸来让秦母主力,她打下手。
秦母一看尺寸就明白了,抿着嘴笑,却什么都不说,裁布,缝纫,做得很细心。
秦父一边看报纸一边撇这边,半晌才道:“怎么又在做棉袄?我记得很久没穿了。”
秦恬讷讷不说话,秦母笑了:“别自作多情了,这不是做给你的。”
“哦?”秦父一愣,“那是给谁?”
“你问你女儿。”
秦恬纠结,支支吾吾:“那个,你说给谁就给谁的。”
“……”秦父一头雾水,半晌一叹,“女大不中留啊!”
棉袄这玩意儿,暖和,耐脏耐磨,虽然穿上后身材不怎么好,但是如果裹在军装里……大冬天的,谁也看不到。
她想不出能为奥古斯汀做些什么,这个没有羽绒衣的时代,她能想到的最保暖的,就是棉袄了。
尺寸上秦母帮忙做了些改动,秦恬全靠偷偷测量,目测,手测,有时候还抓来伊万试穿,弄得伊万很不好意思,拼命说:“我奶奶会给我做的,不麻烦你们……”
回答是秦家母女的一致白眼。
这种东西,一般当然是作为圣诞礼物什么的最好了,但是现在的情况,谁也不知道奥古什么时候就会上战场,一不小心他就可能上了去前线的火车,所以花了大半个月把衣服做好后,确认没问题,秦恬就羞羞涩涩的拿上衣服,打算上完课就给奥古斯汀给送去。
课堂上自然被爱伦娜百般严刑拷打,秦恬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