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一条。因此,我要想活着,重新开始我的生活,我必须越狱。
公安机关在我的印象中是威严的,我不能低估他们的能力,我必须越狱,并且出去之后,要防止被他们抓住。
按照我以往的越狱经验,越狱就要悄无声息,当他们来查房,来点人数,他们会发现我不见了,他们也弄不清楚我是什么时候、怎么不见的,我的越狱,就是要这样悄无声息。
我都想好了,等我越狱出去了,就找到我的妻子和女儿,我要去找一份工作,好好工作,我要用我实际的行动去证明我是一个勤奋的人,我保证,我向上天保证,我以后绝对不会杀人了,不管怎样,我不杀人了。
我还要向我的妻子道歉,向我女儿真挚地道歉,我对不起她们,让她们受惊了。
好了,我决定明天越狱,明天黎明的时候,我要越狱,黎明之后,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不在监狱里了。那太阳,是为我越狱成功而升起的。(未完待续……)
第八百四十九章 王朝犯人(八)
黎明时分,我越狱成功。
太阳升起时,我举起我的白光枪,朝着太阳开了一枪。
路上,有六个人问我问题,我杀了他们。第一个人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开枪打死了他,第二个人问我是哪儿的人,我开枪打死了他,第三个人问我是做什么工作的,我开枪打死了他,第四个人问我想去什么地方,我开枪打死了他,第五个人让我介绍下自己,说看能不能帮到我,我开枪打死了他,第六个人问我为什么手上有鲜血,我开枪打死了他。
我越狱出来,最讨厌的是路人,他们会看我,会问我,万一他们问出什么东西,要把我送入监狱,那我不就白越狱了吗?他们不能知道任何信息,见到我,我就杀他,问我,我就杀他,对我笑,我就杀他。今天,我越狱出来,路上,我杀了六个人。我不再想杀人了。杀了人,会有血腥味儿,我吃饭都受影响,所以,我以后不想再杀人了,不想再影响我的食欲。
见到路人,我很怀疑,我怀疑他们是便衣警察。关于越狱这件事儿,我不想多讲,监狱里的那些事儿,也成为我的记忆,我现在自由了,我带着我的白光枪,走在路上,心中感受到的是无限的自由,我心里有很大的因获得自由而感到的喜悦。
我也许是残忍的,我的手段也许是残酷的,但我也有心情好的时候,心情愉悦时,我也会跟人笑着聊天,像一个天真烂漫阳光活泼的男孩子。但心情不爽时,或者十分兴奋时,我就会开枪杀人。别管是谁。只要跟我见了面,或者说了一句话,或者看着我笑,我就杀他。我杀人从来不眨眼,我曾被判死刑,眼瞅着我就要被枪毙了。但我越狱了。
越狱,这是我的能耐。我在监狱里见到的那些死刑犯,都没有我这个本事,他们也想解脱掉监狱的束缚,也想到监狱外面过舒舒服服的生活,但他们没有能力,我是有能力的人,我有能力越狱。
我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我记得我在开游泳馆的时候。我在游泳池潜泳,有人在我前面游,是个男的,他的脚竟然出现在我的前面,他妈的,他有没有脚气啊?他怎么能在我前面游呢?我头部涌出水面,我游到岸边,迅速上了岸。我拿出我的白光枪,朝着水中的那个人一阵猛射。射击之后,炸起很多水花,很多人都惊叫起来,我杀死了那个在我前面游泳的人,游泳池中血肉模糊。杀人太痛快了。我承认我是一个杀人的恶魔,没有人能比我更能杀人。我的枪法也是无人能及的,我不吹牛,谁要是不服气,可以跟我真枪实弹地比试比试,跟人对战。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是你砍下我的头,就是我砍下你的头,既然是敌人,就必须有一方死,要么我死,要么你死。
我不太会写作,我写作完全是为了赎罪,我是一个杀过很多人的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