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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1 / 4)

“燕州是我的封地,自然要掌握在我的手里,否则同样是受人辖制,我不如留在京城好了。”宇文佑说道。

“好。”叶旭廷拳头击向掌心,热血沸腾地说了句让宇文佑瞠目结舌的话,“我跟你一起去。”

“你也要去燕州?”宇文佑惊诧的看着叶旭廷,这个时候的叶旭廷,正是对未来充满各种期待的时候,竟然愿意和他一起去燕州?

“我不想留在京城窝窝囊囊的过一辈子,早晚要去疆场厮杀,燕州再凶险还能比得了疆场?”叶旭廷说着忽然笑道,“去了封地,你可要让我当大将军。”

“让你当大将军自然不是问题,但是藩王封地上的大将军,到底比不上朝廷里的名正言顺。”宇文佑不想再连累叶旭廷,“且封地回到我的手里不是一年半载能行的,中间会有多少危险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以你的天分和家世,出人头地不过是早晚的事,没必要跟我去冒险。”

“出人头地?什么叫出人头地?我用自己的血和性命让将军府的名声更上一层楼,好让我的祖父,父亲,兄弟施舍般的,正眼看一看我这个卑微的庶子?如果我死在了边疆,他们有谁能为我掉一滴泪,哪怕是叹息一声?平日里对我不闻不问,凭什么享受我带来的荣耀。”叶旭廷冷哼道,“与其便宜了他们,倒不如帮帮我的好兄弟。”

曾经的宇文佑或许会跟他同仇敌忾,如今从一个大人的角度来看,却觉得叶旭廷的想法有些偏激:“你看看我,就知道什么叫卑微了,我父皇可是从来不正眼看我的。你爹就好得多,在他眼中,你们都是他的儿子,并无太大分别。之所以更看重嫡出,一是因其外家得力,二则是物以稀为贵。毕竟庶子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嫡子则有限。想想,若你果真去了边关,将军府肯定会尽力护你周全。”

叶旭廷有些诧异的看着宇文佑,愣了半晌后还是轻嗤出声:“你也说是尽力,是尽全力,还是尽绵薄之力,这也得看对象吧。同样是儿子,却要被划分成三六九等,做了十多年的候补,我招谁惹谁了。反正封地我是去定了,小爷有多值钱可不需要他们来判定。”

“好,你敢去,我还不敢收吗。为了咱们自己的将来,以茶代酒,干了。”宇文佑举杯笑道,叶旭廷只是不甘心被家人忽视,怨恨谈不上。

既决定了一同去封地,叶旭廷便兴致勃勃地说着去了燕州要如何如何,只觉得那样一个形同乱世的所在,才是男子汉挥洒热血之处。只是他从来没有参与过正经事务,对宇文佑提出的弊端,说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那个,车到山前必有路,先打下来再说。”叶旭廷苦恼地搔了搔头,一拍桌子道,“人才嘛,等你有了名气,自己就来了。”

宇文佑点点头,离他大婚还有四年时间,足够准备的了。他现在最低的要求,就是在乱世到来之际,有自保的能力。因为他从不认为,没他掺合这天下就太平了。

唔,大婚,明年的这个时候,他的婚事就定下来了。因为顾芳仪的缘故,他一直不喜欢那个胆小怯懦的女人,直到给她收拾遗物,才知道这个吭吭哧哧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的女人喜欢记手札,那里面竟然充满着对他的,感激。以至于他之后的几年,总是时不时地想起那手漂亮的蝇头小楷,搞不明白一个人怎么会自卑敏感到那种程度。

听闻宇文佑不打算再去南书房,叶旭廷也不想去了。

“小爷现在下场考试,不说名列三甲,考个举人秀才还是妥妥的。我不指着考科举做官,这书再念下去也没意思。”叶旭廷本就不是爱读书的人,要不是选上做宇文佑的伴读,他早就投身边关了,“不过,离着去封地的日子还远,咱们总不能跟那些纨绔似的斗鸡遛狗吧?”

“你不是一直想要上战场吗?那就在我去封地之前,混出点名堂。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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