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闻兮最先看到林再再,才刚进门便欢喜的喊道:「再再,你来啦,这里这里。」
经薛闻兮这麽一喊,所有人都看向林再再,背对着门的人也转头或侧身往门口看。
突然受到那麽多人的注目让林再再有些不自在,但倒不至於让他紧张。不过,当他看到新郎的脸时,心里却震惊不已──原以为谢言真和新郎是亲戚就够巧的了,没想到,这新郎,他也认识。
林再再其人,感情淡薄,能让他记挂的人不多,除去因意外早逝的父母,还有儿时的一个玩伴,四岁到七岁这个时期,林再再和这个玩伴比和父母还要亲,可惜後来因为种种原因而断了联系,没想到今天以这种方式再次相遇。
林再再不记得那个玩伴的名字了,确切来说,是不知道。当时林再再对这个玩伴的称呼就是小哥哥,他从来没问过小哥哥叫什麽名字,小哥哥也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自己的全名,林再再只记得大人们叫他小文。直到刚才,林再再才知道,他的全名叫洛颂文。
林再再能认出新郎就是小时候的小哥哥挺神奇的,他们最後一次见面是十三年前林再再七岁的时候,他不知道他的名字,长相也与记忆中的稚幼面容样子不甚相似,可是,林再再就是一眼就认出来他最喜欢的小哥哥了。对於一个一毕业就无法把同窗多年的同学的名字和长相对上的人来说,如此惊人的准确认出实在微妙。
从一开始的震惊到後来恢复淡定,这期间林再再的思绪从现在飘回幼年,又从幼年飘回现在,只不过半秒间。
任何人遇到故人,都会想要怎麽做呢,是惊喜热烈的与其相拥,还是微笑着问候互相寒暄致意?像林再再这种情况,遇到的是童年那麽好的玩伴,激动一下肯定是要的,至少也要说一句「好久不见」或者「居然在这里碰到」之类的话。然而,这些都不在林再再的选择之列,在那半秒里,林再再决定──装没认出来。
林再再这样做,主要是觉得都那麽多年的事了,现在各自有各自的生活,他们又不是什麽关系,只是童年的玩伴罢了,如果对方不记得他,或者已经淡忘了那段记忆,兀自提起这些好像会有点尴尬无趣,而且这个小哥哥於林再再而言算是心中最後一片净土,在林再再的心中地位仅次於父母,如果现在的小哥哥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哥哥,林再再觉得自己会无法接受,那还不如就让他一直保持七岁时的记忆好了。
重遇故人,林再再心里不是不激动的,幼时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怀念之余也有些伤感,看到最喜爱的小哥哥现在过得那麽好,还娶了一个漂亮的新娘子,心中也为他感到高兴,有种放下心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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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总算见着你了,」林再再一走近蒋璎璎便高兴的说:「没想到拉二胡的是那麽可爱的小弟弟嘛。」
「你们好。」林再再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对新郎新娘两人说道:「恭喜新婚,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蒋璎璎笑着从伴娘的手里接过一个兔子造型的红包,说:「真乖~来~姐姐给个红包你……」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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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一受多攻)130
林再再乖巧的样子让蒋璎璎很是喜欢,直言要是以後生个那麽可爱的孩子就好了。一旁的季谦竹周平等人听了嘴角抽搐,心道:这种没心没肺的小面瘫能少一个是一个吧,省得出来祸害人。
未了,还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