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散弹枪。这是中国的QBS09式军用霰弹枪,林必清之所以选择这枝枪,那是因为这是世界是shè程最远的散弹检。而且就在他办公桌的柜子里,有一背包子弹。
林必清知道,自己做的事情,真要是国家严格检查起来,敲100次头都够了。真要到了那一天,谁也别想逮住他林必清的活口。
随后就是他在办公大楼里大杀四方的行动,一背包子弹,使他能够把大楼里活着的多数人救下来。而且原本他们就准备夜里行动,所以多数人都在自己的武器。这让他们可以在第一时间抵抗丧尸的攻击,随后林必清打开了自己的军火库。
他自己私有的武器,多数都是国内的制式装备。而且子弹的数量充足,足够武装起来一支小型军队。
随后他做出了第一个决定,那就是出城。载着挖掘机与推土机的陕汽德龙F3000,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这让和林必清他手下有惊无除的冲出城,与他们一起出来的,还有许多在街上开着私家车的幸存者。
但出了城之后,陕汽德龙F3000的司机一变异,整个车队就乱了套。
现在回想起来,也是他林必清,放着随便什么其他人,那时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第144章 需要文化吗
正文 第144章 需要文化吗
失去了车辆,不得以他只好带着手下凭着手里的武器冲到山上。之所以选择山上,还是手下喜欢上网的城管队员,看过网上一个叫作《末世求生手册》的帖子,并给他献计逃到小山村里来。
毕竟农村有粮,又没有多少人。比起靠近城市的村庄,那是安稳的多了。到时再收集一些幸存者,开chūn了要他们种上粮食,就会永远冻饿不忧。而且将来国家要是平定了尸乱,他林必清作为zhèng fǔ公务员,又“保护了”如此多的幸存者,那就真的前途无量了。
听了手下的话,才造就了今天这个防守严密的小山村。至于严队长,他手下人少枪也少,林必清感觉委他连长就算是高抬他了。不过到底是受到正规训练,让他当兵总可以用军令管着他。
林必清想起来自己在城管大队办公楼里的战斗,依然还有一股热血沸腾的感觉。而且他也有一种感觉,感觉自己是那种天生的战士。越是战斗,就越加勇敢。
不过现在,吃饱了饭的他爱惜的端详着手里的沙漠之鹰,看着多少有些磨损了的枪上的金sè涂层的。50沙漠之鹰,他感觉有点心痛。如果不是当时离城太近,不是当时怕丧尸追上来,恐怕他也不会把他的“藏品”拉在那儿。
“妈。的,不知道便宜了哪个小混蛋!要是落在我的手里……”
想着自己的沙漠之鹰的同时,他的眼角撇到了身边的那个女人。林必清感觉的到,她内心之中的悲哀。
“哼,强颜欢笑,装出来给谁看哪!我该把那个姓水的……”
姓水的,林必清不像郭震北那样一窍不能,听到这个不多的姓,他就想到远在西安的那个高层人士。倘若是以前的话,就算是胆上生毛,他也不会去与那些高层做对。
可现在,现在是生化末世。国家都不在了,曾经的高层自然也就不算什么,就好像钱一样,在这个时候什么用都没有。
这让林必清稍稍有些危机感,因为他曾经是个有钱人。虽然那些钱见不得光,但他的钱让那些小老百姓一辈子累死都挣不着。甚至在等候老严与季伟文,来告诉他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那短短的时间,他说了这样一句话。
“雄关漫漫浑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林必清并不知道,他用这句词,会让人笑掉大牙。不过他不太乎,他是成功者,他是有钱人,他也是有权人,今天他的权更大。因此他并不在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