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哼哼也不说什么了,这种争吵没有意义。没有弄的沸沸扬扬当然有好处,此刻已经这样,不过是一种宽慰的解释而已。
熊猫儿自己其实也知道心虚,又问向沈浪。“那我们进入四川,上官金虹是不是就不会察觉?”
反正上官金虹这名字也不用保密了,众人显然是极相信李寻欢的判断——李寻欢自己却不能肯定呀。
沈浪摇头。“不,那上官金虹肯定是心思缜密之人,他这方势力的消息埋得如此严密,想必做过不少安排,势力绝对不小,如此一来,我们只要踏入四川,甚至在陕西地界南部,他便已经收到消息。”
“啊……”熊猫儿一副认罪表情。此刻也想到自己经验果然还是不足的,否则他事先就会告诉那般兄弟谨言慎行了……接帮主之位还是早了呀,虽在偃师混的不错,可江湖经验还是浅。
而且,熊猫儿也越来越发现,仅是找来“军师”也是不行的,要做一帮之主,自己首先要努力……他以前看的太简单,也太不负责任了。既然已决定接下这担子,那此刻开始决不能再懒散惰性!
看到熊猫儿走神,李寻欢看出对方的内疚,开口道:“即使让对方知道也不是什么大事,相反,如果我们到了四川,而如果对方又一丁点动静都没有,隐于平常百姓之家,那样找起来才是困难的。”
王怜花道:“你们就安慰他吧!金兄,郭兄,来喝酒!”
胜泫也出言宽慰。“寻欢说的很对呀,如果对方不动,就像老鼠呆在老鼠洞里面,院子太大,洞口却太小,找起来可是如同大海捞针,毕竟哪个镇子上没有个小帮派,不成帮派,也会有一群混混的。”
熊猫儿盯着胜泫,道:“我怎么觉得我和我的兄弟们就是偃师的那群混混。”
王怜花不客气地“扑哧”一声,剩下几个也笑起来,几个人都不客气了,金兄冷着脸说“没事,混混头子也是我金无望的兄弟”,沈浪的话还算是安慰“没事,我们当中都有花心大少了,再来个混混头子也没什么”,胜泫的安慰有点让人哭泣“熊大哥,那我也是混混”,李寻欢最后收尾“没事,熊兄比我见过的一个无赖强多了”!
几个人的大笑掀了客栈的房顶,隔壁楼下敢怒不敢言——谁让他们带刀拿剑又有某人一脸狰狞的呢!
郭嵩阳也忍不住乐,只是,更惊讶于这些人……成为他们的朋友,他是不是有些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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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汉中府便出现麻烦,林中休息,夜晚一批黑衣人杀来,火雷土留守保护白月长及宝儿,丝毫不动,剩下几人,如之前安排,将计就计,分散开来追击——只因他们一开始便料到对方可能有此计策,毕竟一行共十四人,只有宝儿没有自保能力,十三人一起,一般人便是有百人同时来袭,他们也能全身而退,毕竟他们武功都是不弱的。
而对方也不可能一下子出现百人,毕竟,现在王怜花的人,熊猫儿的人以及丐帮弟子,仁义庄的人,可都在蜀中内外转悠,大范围异动,绝对会引来这些人,那可更加不便杀人了。
而一行人中,有聪明的沈浪、王怜花,脑袋不笨的金无望,以及绝对让人出人意料的李寻欢,对方的偷袭、有何种计策,简直是摊在他们面前的。
沈浪与李寻欢背后相抵,围着他们的五个蒙面人,手中此刻才递出真正的武器,此前从扎营之处引开他们时,对方用的都是普通刀剑,但此刻,却冲着他们扔暗器!
流云飞袖,加之已练的比任何人都眼明手快的李寻欢,唐门暗器,绝对是小菜一碟。而沈浪,则连剑都未拔出,仅是剑鞘抵挡而已,而且,他还有空开口说话——虽然此刻唐门之人,目的本只有一个,就是杀他们!
否则也不会分别引开。
“你们可是唐门中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