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靠近了才看到程守如的前襟铠甲上有些血迹。
“没什么了,被罗大个子长刀拍了一下。”老程的面色有些苍白,脸上的表情也有些赧然,他自嘲的笑了一下,“以后再也不和罗大个子比试了,这家伙就像一块石头,挑不动,刺不着,等他拿出弓箭来,还要加上躲不开,娘咧,太欺负人了。”
“据四娘说,每天他营地里的那些白皮的家伙都要搏几次,十几二十个家伙都困不住他,咱们这种正常人就别比了。”李轩算是半安慰的对着老程说道。
“我看,那个冈萨斯还有黑家伙那噶就足够我应付的,另外那个比罗大个子还高的家伙我就只能用长兵器招架了。”老程也不算自贬,他是实事求是了,从体形和兵器来看,对上他说的两个也没什么必胜的信心,另外的那个叫斯坦的家伙就像一个巨人,估计近身更不好应付。
“罗家三郎的手下确实够凶悍,据说都是在杀戮场中打混多年的家伙。”李轩作为大管事,自然有途径了解多方面的信息。
“轩老弟说的没错,那些家伙看着就是满身的血腥气。”程守如接过旁边的兵士递过来的马槊,有些心疼的看着上面碰撞的痕迹,随口应付道。
“嗯,那第二局还比不比?”李轩转头瞧了远远的回到人群中的老罗一眼,然后问程守如。
“比!为啥不比?”程守如的嗓门无形中高了一些,“我就不出场了,罗大个子也不许下场,两方各一百人,我手下那些都尉校尉都要到场。我老程吐血了,那些混账王八蛋也不要想躲清闲,都要给我体验体验。”
“啊……”李轩有些无语。
程守如也不理会他,一个人嘟囔着,“叫这些混帐东西鼓噪我,应该要罗大个子的手下把他们都凿的鼻青脸肿才好……”
第七十三节 比试(三)
回到休息区的老罗才恍惚意识到第一局的比试不会超过十分钟,还包括战鼓响起之前的时间。就如同后世赛马会上的“叼羊”比赛,很激烈也很短暂,完全不是所谓小说中大战几百回合之类的荒谬。
文人们或者说民间流俗文化中,总是把他们不熟悉的战争化作演绎的一部分,好像他们曾经真的看到过一样。
第二局的比赛很快就准备好了。
老罗和程守如都不会下场,而是在后面压阵指挥,给老罗的感觉就好像是一场规模宏大的橄榄球比赛,只不过没有那个橄榄型的球,需要抢夺的也不是球,而是挥着短棒涂抹在对手身上。
没办法,为了避免真正的伤亡,只能如此。
老罗这边一百人,除了仅有几个身上有伤的家伙,连同最早在士麦那断腿的两个倒霉鬼都能上场了,统一全身披甲,单手持盾,鸢形盾,另一手不是不是单刀或者钉子锤,而是稍微轻巧的硬木短棍子,棍子的前端都涂着白色粘土,只要把粘土弄到对手身上,就可以按照部位的不同算作杀伤。
另外一边的工匠营守卫部队,也是差不多的装束,只不过不同的是他们手里拿的小圆盾,灵便轻巧是够了,但是防御的有效性就不好说了。
比试开始前,照例的是双方列队。很像后世街头的混混们约架讲数,不过这场面里,没有小片刀、西瓜刀、不锈钢管、麻花螺纹钢以及棒球棍之类的玩意儿。有的是满身盔甲的彪形大汉,有的是真正厚重的鸢形盾,小圆盾,这可不是混混们约架用来防御的锅盖之类的东西,甚至比防暴警察用的玻璃钢护盾更加具备威慑力的攻击武器。
两边人的正对速度完全没法比,老罗根本就不去管理,他手下的人就开始自行列队,而且整个队伍鸦雀无声,快速有序;另一边的人则是喧闹得很,连同没有恢复状态的程守如也在里面大呼小叫。
李轩关注的瞧着场上人的表现,又有些好奇的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