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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1 / 5)

过,一定不在那个小官之下。不过我死后不会像他一般,变成鬼——我现在就虽生犹死,就是标准的“死魂灵”。

看果戈里的作品,好像不能看他最后的书信集之类,他死前发那一大阵神经,对他自己过去作品的否定,真叫人倒胃口。老毛子作家好像死前都要发一阵神经,托尔斯泰也是无独有偶的一个。

你要不要看 Mare Slonim的 An Outline of Russian Llterature等参考书?我这边也有一些。

李敖

一九六七年三月八日夜

Y:

三月八号晚上本来写好了一封信给你,内容讨论果戈里抄.套)的版本和他晚年“大发神经”那一段。后来重看那封信,觉得太累赘了,所以决定不给你了。

九号接到你的信,十号又收到纸条。我本来想写一封长信答复你九号信中所涉及的几个“主题”,可是两天来一直被假洋鬼子和洋鬼子们扯住,不能分身。所以那封长信,恐怕还要拖几天。不过我盼望我不写那封信——写信缺少“表情”。对Y传教缺少表情,那该多糟糕?

今天下午我到泰顺街(人间世》社,想把我那篇被查扣的文章要一个副本。(人间世)因为全部被查扣,所以社中也没有,只剩下一份校样,我复印了两份,决定把一份“送呈丫’,因为邮寄不便,我还是亲自交给你。

你说:“以前‘您’(能不能不用这个字?)‘骂人’的事太多 了,现在只有挨骂的份,可不也是报应。”也许你说得对吧?有 时候,我真的很惊讶我的“长处”竟是那么少!为什么别人最 强烈感受到的,不是李敖的别的,而是李敌的“骂人”呢?难道 李敖最突出的部分,就是这些吗?今天(自立晚报)开始连载 的(李敖与天才)(美国宾州西屋公司研究所所长孙观汉博士 写的),也特别提到我的“骂人癖”,也正好跟Y女士慧眼所见 的相同,美国学科学的人向台湾学文学的人“隔海唱和”,真令人不胜临深履薄之至!

你问长镜头拍的照片是不是真的有?当然有!你想我怎么敢骗你?不过你要看,没那么便宜,你要有交换条件才行,付一点点“代价”给李敖吧,Y,如果你肯冒一点险,多一点尝试,你也许会发现:李敖远不如传说中的那样可怕。

“您”

一九六七年三月十一日夜里两点

亲爱的——小国民党:

今天碰到一件好刺激好刺激的事——我撞车了!

车的左眼被撞得凹进去,保险杠折损,左前轮撞坏,左门撞弯,上面玻璃纷飞,我的左肘和头都受轻伤,同车的洋鬼子美国CIA的特务Miles膝部撞出血来……真够刺激。 肇事的原因是我开快车。正好碰到另一个开快车的计程车司机,所以就顺理成章的来了一场“相见欢”。Miles看我在出事后谈笑自若,当场替我拍了几张照片,他说他要洗出来送人,叫人看看“文化太保”的镇定工夫。

出事后,一个五分局的警官察看双方的身分证,一看到我的,就对我说:“吓,你就是李敖!我们有拘票,正要抓你,快跟我来!”我说:“跟你来可以,不过你们要抓我,却等到我撞车时候才找到我,未免太迟了吧?”他把我带到警局以后,叫我坐在外面,自己进去向长官叽叽咕咕一阵,不料却被打了官腔,他慌忙出来,向我道歉,连称弄错了弄错了,后来我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我在(文星)九十八期攻击法院黑暗,惹得“司法行政部”的所谓执法者勃然大怒,叫检察官以“妨害公务罪”起诉,检察官把传票发到文星书店,传我不到,警官以为我故意抗传,所以才要见我即拘。警官却不知道,检察官早就找到了我,所以他这次丑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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