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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1 / 4)

“好了,你们去准备东西吧,我想尽快出发!”暗夜强行压抑着心中的怒气挥了挥手,不能再等下去了,二代丧尸眼中秦大美人这两天过得可是滋润的不得了,对那个小崽子好得让人眼红!

“王~~”

洪艳张了张嘴还想说些什么,吴建见状急忙拉着她的胳膊离开了屋子。

“它现在正在气头上,你不要命了!”出了别墅后走了好远,吴建才放开洪艳的胳膊。

“吴哥,你不是不知道,我在人类社会有个能量很大的敌人啊!现在各个基地都贴滿了通缉令,一露面还不被人抓了领赏啊!”洪艳不是不想重新重到文明社会,可也得能回才行啊!

“你怕什么,顶头的可是丧尸王!现在各个基地都被丧尸吓坏了,谁敢动你!”吴建却不这么想,他对暗夜可是信心十足啊。

洪艳转念一想,是啊,她现在可是有后台的人物,应该是别人怕她,而不是她怕别人!

“吴哥,咱们快回去收拾行礼,半小时后来这里集合吧!”想通后,洪艳欢快的回家去收拾收拾,要出门了,总得打扮的漂漂亮亮吧!

“苗疆,来,张嘴,啊呜~~”秦大美人笑眯眯的用勺子舀了一口米饭,故意逗着仰着小脸可怜巴巴看他的小娃娃。

可爱的苗疆小妹妹为难的皱着浅淡的细眉,为什么不能把勺子直接给她呢,叔叔喂饭的速度好慢!可是,肚肚好饿呀,苗疆妹妹最后还是飞快的张大了嘴巴,天大地大肚子最大,还是先填肚子再说。

勺子上的米饭被小家伙一口收拾掉,感应到上面传来的轻微力道,秦大美人乐开了花。

他一直好奇,明明街道上的乞儿多的是,为什么会对这个小女孩另眼相看。心里总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仿佛这孩子和他血脉相连似的。趁孩子不注意,他悄悄的从她耳朵尖上取了点血,用术法一试,秦大美人惊奇的发现,两人之间竟然有着共同的血脉!恍惚间,他想起入师门前,俗世好像还有个失散的同胞弟弟!而他的姓氏是拜师后随师姓,本姓为——苗!

苗疆恐怕是他在俗世家族的唯一后人!

修仙之人血脉极难传承,猛然间得知自己有个后辈,秦大美人的愣了一会后,搂着苗疆久久不肯放手。

没事没事,老祖宗回来了,你不会再受苦,不会再挨饿!今后你就是老祖宗的手心里的宝贝蛋,世间的任何苦难都不会再降临在你身上!秦大美人抱着小小的孩子,心中暗下决心。

按说秦大美人的大本营在绿石基地,再说他的身体也不好,就这几天都晕了好多次,有了苗疆后,应该带着孩子回去才是正事。

但作为从街边的小乞儿爬到魔门至尊的狠人,他深知丧尸基地并不是一个能让孩子安全成长的好地方,只暗夜一个,吹口气就能把她弄死!养了暗夜三年多,那孩子可不是一个好性子,它根本容不得自己身边出现另一个抢夺他注意力的人和物!

师徒二人森林中流浪的时候,秦大美人曾经养过一只及其漂亮可爱的小白兔。突然有一天,那只兔子消失不见,暗夜还不停的安慰他说,兔子一定是贪玩跑到其他地方了。但秦大美人却敏锐的察觉出小丧尸身上那极其清淡的血腥味,趁着暗夜睡着的时候,他用白兔身上的毛掐了个寻物诀,最后从很远的地方吧兔子挖了出来。

如果不是寻物诀再三确认那是原主,秦大美人根本不敢相信那摊烂糊糊的泥状物会是在他怀里撒娇的小白兔。丧尸本性凶残,暗夜作为其中的王者,性情更是反复无常,凡是它不在意的东西,就和脚底下的泥,路边的石头一般,那都是可以随意毁灭的消耗品,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以前一只白兔就能让尚在幼年的暗夜发狂,一旦它发现苗疆的存在,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即使秦大美人看的再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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