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公司的收入(或者说销售额)有点与众不同,至少体现在公司年度报告的摘要中。它通常指的是一个公司的全球销售额,包括卖给医疗保健机构的销售额,但是不包括中间人和零售商的收入。
或许关于制药业引用最多的统计资料是爱美仕市场调研咨询有限公司(IMS Health)的数据,它估计2002年全球处方药的销售额大约是4 000亿美元,其中约有一半来自美国。因此,2 000亿美元的巨人其实应当是一个4 000亿美元的超大巨人,但是本书主要关注制药公司在美国的经营。
读者应该能够理解,大多数的数字要想做到绝对准确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药物到达消费者手中以前,已经经过多级销售渠道,并且支付方式非常复杂,有时还十分隐蔽。如果不知情,那么比较苹果和橘子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在这里,你需要知道,一个数字是否仅仅包括处方药,还是也包括了非处方药以及该制药公司生产的其他药物;它是否包括中间人和零售商的收入;它仅仅是指门诊病人的消费额,还是也包含医疗保健机构的购买额;以及它是否包括邮购药品定单。
重现昔日辉煌
1980年,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总统的当选可能是大型制药公司崛起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里根政府不仅在政府政策上而且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大力促进商业发展。随着这种政策导向,公众对财富的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那之前,人们对巨额财富的态度还有些不屑。你可以选择致富,或者选择做正确的事,但是大多数人认为同时做到这两点是很难的。这一信念在科学家和其他知识分子当中尤其强烈。他们可以选择在学术界过一种舒服但是并不奢华的生活,寄希望于能够进行最尖端的科研,或者他们可以选择“下海”,做那些不是十分重要但是报酬优厚的工作。从里根时期开始直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人逐渐改变了论调。有钱开始变得不仅受人尊敬,而且近乎一种美德。商业竞争中有“赢家”也有“输家”,赢家富有被认为理所当然。二战以来不断缩小的贫富差距,突然又开始扩大,到如今差距巨大。
政府的很多促进商业发展的举措使得制药业及其首席执行官们很快就加入到了“赢家”的行列中去。有两项举措十分重要。从1980年开始,议会颁布了一系列法案,以促进财政资金资助的基础研究更快地转化为有用的新产品——这一过程有时被称为“技术转让”,目的同样是为了提高美国的高技术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这些法案中最重要的一项是《贝赫—多尔法案》(Bayh…Dole Act),其主要的发起人是参议员伯奇·贝赫[Birch Bayh(D…Ind。)]和罗伯特·多尔[Robert Dole(R…Kans。)]。《贝赫—多尔法案》规定大学和小公司有权为得到国家卫生研究所(NIH)资助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然后将这些垄断性专利让渡给制药公司。到那时为止,财政资助的研发成果还是不受专利保护的,哪家公司都可以用。但是现在大学——国家卫生研究所资助的绝大多数项目都在此进行——可以为其发现申请专利,并且收取专利权税。类似的法规还允许国家卫生研究所自己与制药公司打交道,直接将其发现应用到制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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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亿美元的行业(2)
《贝赫—多尔法案》极大地推动了新生的生物科技行业以及大型制药公司的发展。许多大学的研究人员为了将自己的发现付诸实践设立了小型生物科技公司。很快就涌现出了大批这样的小公司。它们围绕着主要的学术研究机构,进行早期的药物开发工作,希望能和大型制药公司达成有利可图的交易,将新药推向市场。通常,学术研究人员及其机构都在其参与的生物科技公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