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是相当数量的土地似乎是一个基本的前提。比如,史靖在为士绅开列的七项条件中将“有一份丰厚的财产”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并且认定“虽然所有的地主不一定都是绅士,不过绅士则一定都是地主”。 史靖:《绅权的本质》,吴晗等:《皇权与绅权》,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第132页。
因为士绅阶层处在封建国家的官方和普通民众之间,这一阶层具有组织协调民间社会的作用,也可以作“贫民大众和官方之间的缓冲阶层”。费正清:《美国与中国》,商务印书馆,1987,第29页。具体用张仲礼的话来说,士绅阶层“作为一个居于领袖地位和享有各种特权的社会集团,也承担了若干社会责任。他们视自己家乡的福利增进和利益保护为己任。在政府官员面前,他们代表了本地的利益。他们承担了诸如公益活动、排解纠纷、兴修公共工程,有时还有组织团练和征税等许多事务。他们在文化上的领袖作用包括弘扬儒学社会所有的价值观念以及这些观念的物质表现,诸如维护寺院、学校和贡院等。”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第48页。萧公权也写道:“说士绅是乡村组织的基石,其实并不夸张。村庄可以、也确曾在没有士绅的状态下存在;但没有士绅的村庄,很难有任何高度组织性的活动。” Kung�ch�uan Hsiao; Rural China: 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62); p�317�士绅阶级的上述功能或在民间社会的作用,使得一些人认为,士绅阶级就是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中产阶层。我们承认,士绅阶级与西方的老式中产阶层或小资产阶级有相近之处。不过,由于这个阶级中的大多数人是脱离劳动的、具有相当的寄生性质,并且常常是封建社会暴力统治的代言人,因此他们和美国早期的自营农场主以及欧洲市民社会中的自营企业主还有所不同,充其量只是一种“准中产阶层”。
现代意义上的中国中产阶层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并在20世纪上半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这一阶级成员主要的来源有这样几部分:(1)原先乡村中的一部分有文化和资本的士绅及他们的子弟,进入城市从事现代民族工商业成为所谓“新士绅”;(2)1840年以后,随着外国势力进入中国,外国企业和资本即所谓“洋行”也进入中国,他们吸收了一些懂外文的青年知识分子充任文职雇员,这是中国社会第一批“外企白领”;(3)在中国的民族工商业中也出现了第一批管理者;(4)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伴随着政府机构的日益扩展和科层化,也出现了第一批政府官员;(5)最后,伴随着现代教育和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还出现了中国最早的一批大学教授,以及律师、作家和艺术家等自由职业者。这最后一批人虽然数量不多,但对新思想和新文化在中国社会的传递却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在中国第一代中产阶层的产生过程中,作为大都市的上海是一个十分合适的孵化器。尽管开埠甚晚,但上海因为独特的殖民经历和与世界文明的直接对接之便利,在其经济获得迅猛发展的同时,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步伐也比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来得更为迅速。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带动了上海的人口增长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不仅随着民族工业的发展,中小企业和零售商店越来越多,老式中产阶层应运而生;而且随着金融业、商业、运输业、新式学堂、银行、律师事务所、海关、电报、邮局、铁路系统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各式洋行的出现,各行业中的职员、科层组织的管理人员、政府公务员、由教师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