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团迷雾,更别说方寸国灭亡,毫无资料可询的情况了。
婷婷见到慕容天一副忌惮的样子,又是格格地得意娇笑起来,慕容天拿他没办法,反正现在是刚入境,没人会怀疑自己身份,也就懒得管她了。
看着人来人往的洪流,婷婷颇有些迷失的感觉,于是只能求救于慕容天:“那么,凯里先生,我们下一步应该做些什么呢?”
慕容天笑了笑,指着自己的肚子道:“民以食为天,让我们去领略下蓝月帝国食物的风味吧!”
“你是说,我们现在要去餐厅?”
“不,是酒吧!”
蓝月帝国的酒吧并不是个纯粹喝酒作乐的地方,人们同样乐意在酒吧内用餐,这里除了可以享用美食,感受热闹气氛之外,还能获取最新最快最有趣的消息,佣兵,盗贼,赏金猎手,还有城守等消息最灵通的职业者,都喜欢在酒吧内夸耀,享受人们专心地聆听与崇拜的目光,并且从他人口中得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因此每个酒吧都成了小小地情报集中地,无论大事小事,绯闻传言都一概不缺,而且通过人们之口绘声绘色,加油添醋地说出来,绝对要比那单调死板,无法进行互动的镜象新闻要有意思得多,是个消遣的好去处。流行的风气直接导致了蓝月的酒吧盛行,无处不在,数目远比餐馆等其他享乐地要多得多,尤其是战争爆发,蓝月动荡不已的黑暗时刻,惶惶不安的人们整天都聚集到酒吧内,守侯前线的最新战况。其地位相当于岛国萨罗的花艇,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场所。
“内革里答支援之战中,我们第八小队经过黑芒树林遇袭,麦加帝国一个该死的金系刺客从灌木中出其不意地窜出,往我这里刺了一刀,然而他似乎忘了一件事,我们野蛮人是世上最勇敢无畏的勇士,因为健忘,他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我忍住剧痛用收缩伤口处的肌肉将他的匕首封锁住,他用力拔不出来,正想放弃武器逃命,整个人就被我抓住,高高举起,然后‘哗’的一声,撕成两半,那些肠子啊肝脏啊全流了一地,鲜红的血液喷得我满头满脸都是……”坐在飞逸酒吧中央一张桌子上的野蛮人士兵撕开衣襟,露出腹部一个触目惊心的鲜红刀痕,由于伤得太深,恢复丹已难以将其残留标志完全除去,但野蛮人毫不在乎,因为这个疤痕是勇敢的象征与炫耀的资本。
“好!”围观的人们爆出喝彩与热烈的掌声,包括店长以及女侍在内。对于以鲜血和汗水捍卫国家的勇士,他们是从来不会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为了生动形象地表达出当时的惨烈情况,野蛮人描述得有些恶心,很容易影响顾客的食欲,好在人们全沉浸于对他英雄事迹的崇敬中,并不介意。
野蛮人士兵得意洋洋地坐下,然后下一位赏金猎人继续给大家讲述他在猛兽沼泽中追杀级电系魔兽蓝多怪羚的故事。魔兽,战斗,永远是酒吧不会厌倦的话题。
慕容天兴致勃勃地听着,普通酒吧中的顾客多为平民或低等战职者,那样的战斗对于他这个高手来说已经算不上什么了,但他还是很缅怀这种众人共乐的氛围。虽然慕容天并非吧虫(整天泡在酒吧的人),以前在佛洛里斯时,周末还是经常会去酒吧溜达一圈。
婷婷“卜哧”的笑了,然后压低声音对慕容天道:“凯里先生,蓝月的习惯还真奇怪,这样坐在进餐的场所中央,并且高声喧哗,在萨罗会被视为很失礼的行为。不过,这些烤肉还真香。”烤肉与酒一向都是酒吧的经典搭配主题,萨罗则比较杂一些,没有固定的饮食习惯。
婷婷很显然并不习惯像男人那样大口吃肉,大杯喝酒,她只是以贝齿先撕下一点,然后慢慢咀嚼,比受过最正规教育的淑女还要淑女。慕容天越看越觉得她像地球东方的女子,细致明媚,不由有些呆了。
婷婷抬起头,正好与慕容天灼热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