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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4 / 5)

不同于大河东部林木葱郁的景象,大河以西的森林显得稀少多了。这里有超过全世界80%的兽人居住,村落密布,他们自称为“兽人共和”。

兽人没有国家,只有部落。他们有一个唯一的城市──都横市,以土砖砌成的城市住着各系兽人推举出来的王爷,这些王爷代表他们争取福祉。而其他部落则像是众星拱月般围绕着都横市。不同系的兽人隶属于不同部落,甚至同系的兽人也会因为历史背景或一点小小的特征差异分成两个甚至多个部落。

由于兽人好战的天性使然,部落间的争执时有所闻,个人间的挑战更是层出不穷。战斗、挑战几乎成了兽人们生活必须的调剂品。

部落的命名很简单,兽人的特征加上方位就成了部落名。

兽人共和偏南的南虎部落中有一座酒馆,酒馆规模相当大,算是附近各部落中最大的。这也是南虎部落最骄傲的地方。许多部落的人得了空总要到南虎部落的酒馆绕上一绕。

酒馆老板是一个年过八十的虎系兽人,叫嘎巴。

嘎巴不是南虎部落的人,事实上十年前他才到南虎部落来。可是,因为他的勇猛,折服了部落的成员,让他们接受他。后来,大家都知道,嘎巴是东虎部落的勇士,曾经跟龙人交战不下百场,他的身上有龙人战士所留下来的伤口,嘎巴老是骄傲地展示这些伤口,然后对着所有兽人说:“没跟龙人打过就不算勇者!”。

十几年来,两族隔着腾格里河对峙,没有战事,嘎巴也离开战场来到南虎部落,开了这家酒馆。嘎巴很喜欢这里,因此留了下来,虽然,他还是常将一句话挂在嘴边:“要是跟龙人打开了,俺还是要去的。”

这天,嘎巴一如往常在阳光露脸的时候就开了酒馆门。因为,总是有一些早起的人喜欢到这里吃些简易的早餐──兔肉。

门才开,一个正值壮年的虎系兽人便走了进来,咧开嘴笑。两根小巧可爱的虎牙放在粗犷的大脸上显得很不搭调。

嘎巴认识他,他是南虎部落部落长的儿子,西窟,以前都在都横市跟着南王巴托学习。部落长准备让他满六十岁时,角逐虎系王爷的位置。现在西窟才三十岁。相对于兽人平均两百五十年的寿命,西窟现在还太年轻。他回来部落只是以“视察”名义做短暂停留,过几天就要离开。

“西窟,还是兔肉吗?”嘎巴拉高声音问。

西窟点点头:“你们的兔肉比西边的好,我吃上瘾了。”

嘎巴笑了起来,拿出了两壶酒摆在桌上,骄傲地道:“那是当然了!西边只懂用养的,我们可是特别让它们满山跑,这肉吃起来当然特别有嚼劲。”

正说着,门口哪扇活动小门又被推开来,一个满头杂乱红发的壮硕少年大步走了进来,嚷嚷着:“嘎巴!老子要吃兔子!”

光听声音,嘎巴就知道谁来了,只有他才会人未到声先到。这人就是部落里唯一的外族客人──龙人汉斯。

汉斯精斥着上身,下身只用一条约莫60公分长的兽皮缠裹着。一进门就大马金刀地坐在柜台前的椅子上。光看那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嘎巴就知道,这个龙人一定又接受了某个训练,忙和了好一阵,刚完成还来不及休息就又赶到这里准备祭祭五脏庙。

“傻大个,你又做什么去了?四五天没见你了。”嘎巴手边忙着,嘴里也忙着招呼。

红发少年抓起桌上的酒瓶先是咕噜噜地灌了一大口酒,接着痛快地呼了一口气:“长老要老子去跳格子。”

嘎巴呆了一呆,不过,他也不追问,因为汉斯口中的长老每次派的任务都很奇怪,老是把汉斯累得像条死狗一样。像是上一次,他们长老竟然要他去腾格里河数人头。汉斯忙了一整个礼拜才完成任务。一开始,他还会想问清楚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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