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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此处蹲大号。要说我不想林子炜那是假的,没事一直给我发钱的人,我能不记着吗?不过大家只要提到他的名字,我难免神伤。毕竟也是假戏真做过的人了,他吃了我豆腐,虽然我也没吃亏,但俗话说得好,不棒打鸳鸯,虽然我们是假鸳鸯。
我的意思是,他是鸳,我是鸯;他是连,我是理,疯疯癫癫到天涯。
我们确实疯癫过了头,所以导致他的痛不欲生,我的魂断神伤。就连公司午休的时候,我都在仔细琢磨这个事,发现其实我愧对他。因为我们翻云覆雨的那夜,我连澡都没洗,手指还一直在敏感部位抠抠。
所以说,伤了男人的心,我是有罪的女人,虽然他也绝非善类。
不过很快我泯灭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中国古话说得好——眼见为实。我在同事们经常去的一家餐厅里碰见了林子炜,他也热情地和同事们打着招呼。自始自终,我一直低头在地上找钱,希望发现优惠券。
因为这厮的出场实在太惊艳了,惊艳到我言语不能,四肢抽风。你说,一桃花大爷你好好坐着不挺好,非要把桃花顶在头上,影响市容。像他这么招摇的人真该拖出去枪毙了,才能还这社会一个和谐。
但林子炜绝对是反社会的新新人类。他把一朵桃花工工整整地戴在胸口,还笑得幸福满溢,好像打了一辈子光棍,终于找到了如花,迎来了春天。
没错,一个女人,一个有姿色的女人,一个裙子短到能露出小短短的女人,坐在他的大腿上。我们进来的时候,他们不顾旁人地,热吻着。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晴空霹雳,外加五内俱焚。丢脸丢到公司门口,这男人还真有种。后来同事们都坐下了,我想,只要我这只善娘的鸵鸟不去招惹他,他也一定不会来烦我。但我大错特错了。
因为我清晰地看见地上多了两只皮鞋,擦得干干净净的那种,就好像几个月前我嘲笑他有洁癖的那种。就如此突兀地、忽然地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措手不及。
“萧玥,你过得还好吗?”我听见他的声音自头顶上方传来。
嗡嗡的低鸣,一如他低沉的嗓音,却是冷漠地,带着残忍的快意,询问着我,要从我的嘴里探出他想要的答案。
“新主管不错,人比之前那个和气,出手也阔气,同事们可喜欢他啦”我抬起头勇敢地直视着他。小麦等若干女人的脸色难堪到了极点。
灯光下的他,仍是如此夺目,带着冷傲的自信,满溢着侵略的诱惑。不过,终究是昨日黄花了。
“那你呢?你喜欢他吗?”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会这么问。
玲珑一直说我,第一神经大条,第二死要面子。
于是,面子里子通通膨胀起来的我,就这么回了一句,
“可喜欢了,喜欢得紧呢”
林子炜的脸上淡淡的,不再有笑意,只是照旧优雅地走回他的女神身边,一把搂住她,吻了下去。在旁人的惊呼声中,他才推开面前的女人,微笑地望着我,“我也是,有些事情,确实放手比较好过”
实在觉得饭店内的空气太沉闷,我跑了出去。明明阳光明媚的天空,为何心却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跑了没几步,就撞到一堵厚实的肉墙。由于物理学上的作用,我被弹了回来,不过好在没有倒下,因为那堵肉墙扶住了我。
抬头,对上了渐变色的太阳眼镜。
“你怎么了?”他的语气带着困惑。
“没什么……沙子进眼睛了……揉揉就好”我推开了他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