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一点也不讨厌他。
第4章(2)
耿博希这几天忙得天昏地暗,他和他的工作小组,已经三天没有回过家。食物和替换衣服都由家人替他们送来,累了就在公司里的休息室里休息,醒了就又投入到激烈的讨论和工作里去。
他丝毫也不知道自己的未婚妻正在干什么,也不知道荼紫正在顺利地进行她的计划。这几天没有接到她的电话,他也没有时间去觉得诧异。
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只想以最优秀的表现去证明他自己的观点是对的,他可以找出更高效率的投资项目让AK集团获得更大的收益,他全身心地投入。
荼紫呢,每天都在和陶子刚约会中。陶子刚的追求态度非常明显,即使她告诉他,她已经有了一个要结婚的未婚夫,他也毫不退缩。
看到他那样的满腹热情和毅力,她的心里也有一点点的感动。她从小到大,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恋爱经验。大学里,她就开始在AK工作,所有的心思都在工作和当年的复仇计划上,她哪里有时间去谈恋爱,享受风花雪月的浪漫呢?
而且母亲的经历,在她心上刻下了一些小小的阴影,她对男孩子们还是有一些防备和戒心的。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她直接问过陶子刚,“我们多年没见,当年在学校里也几乎没有交谈。”
“我从学校里起就喜欢你了。”陶子刚的答案颇让她惊讶,“那个时候你还记不记得大家喜欢叫你什么?”
“兔子。”荼紫的名字谐音就是“兔子”,所以大家都爱这么叫她,也因为大家那时候人人都有绰号,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还记得我的绰号吗?”
“桃子啊。”荼紫的眼里还是一片迷茫,他们的绰号之间有什么联系?
“兔子和桃子,是不是很相配?”陶子刚圆圆的脸上染上了一些羞涩的红色。
她微张着嘴,“不会吧?就因为这个?”她有些无法接受这样的说法。
“当然不止如此!”他急切地替自己辩解,“有一次参加运动会的长跑比赛,我在中途的时候跌倒,腿上破了皮,流了血。当时你把你的手帕借给我止血,还扶我去了保健室。”
“有过这样的事吗?”啊,她完全不记得了。那个时候她好像是班级里的生活委员,谁受伤了,她都会这样做吧。
“你或许不记得了,但我却记得很清楚。你看,”他从怀中摸出了一块有些发黄的白色手帕,“我保存到现在。因为运动会以后,我就离开了学校,连手帕都没来得及还给你。”
荼紫瞪大了双眸,盯着那块发黄的手帕直看。有人居然保留了一件她的东西,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啊!她的心里涌动着淡淡的感动,不管他的感情是不是真正的喜欢,这份心意已经让她感动不已了。
“我今年刚取得了硕士学位,本来应该留在父亲的公司里任职,可是我却想到了你,无论如何都要自己回国来闯荡一番。想要再见你一面,想要让你当我的女朋友,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他很认真地看着她。
“可是我,我现在已经有了未婚夫……”她被他的认真吓到了。
“没关系,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弃的。除非你真的嫁给了他,你们现在不还没结婚吗?所以我和他之间还是站在了同样的起跑线上,论认识的长短,我比他可是有优势的。”他将手帕小心地收好,“手帕虽然应该还给你,但它陪着我许多年,可以送给我吗?”
“可以。”她傻愣愣地看着他,这块手帕她都记不得是不是自己的,而他又小心收藏了那么久,怎么说也应该由他来保管。
但是荼紫的心里还是有一份担心的,她现在这样和他在一起,是在利用他来和博希分手。他却是对自己这样一份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