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甚至把認識麥君之前一年的記事本逐頁查閱,她所有約會都記錄在裡邊,可是照樣不得要領。
唏,李蓉抓破頭皮。
終於厚著臉皮說:「我找不到答案。」
麥建文板臉,「你沒好好想。」
「我有啦。」
「你這沒心肝的人,我要懲罰你。」
「是該賠償,不過,你得先把答案告訴我。」
「不,我要你一生不得要領。」
「千萬別!」李蓉魂不附體,「太可怕了,把答案告訴我吧,什麼條件都可以。」
麥建文嘆口氣,「我也不忍心叫你一輩子心掛掛,我們到底是夫妻了。」停一停,「這樣吧,你從眼睛想起。」
眼睛……公眾場所……一年前……
要命,還是想不起來。
麥建文既好氣又好笑,「是件大事哪,你因此得到一枚好市民勳章。」
李蓉詫異:「那件事?蒙面劫匪搶劫銀行之際我剛好在場,事後到警局認人,我認出他手背上飛鷹紋身,此事與你何關,當時,你也在銀行?」
「不,我不在銀行,我在警局。」
「不,警局裡沒有你。」
「有啦,認人之時,站在你面前共有五人蒙面,只露出一雙眼睛」
李蓉叫起來,「你客串疑匪!」
「可不是,該案起碼有三十名目擊證人,只有你挺身而出,英勇作證,令匪徒繩之於法,我十分欣賞欽佩,幾乎在該剎那就愛上你。」
怪不得,那雙眼睛,那天,她的確感覺到有一雙眼睛在凝視她。
「在洪妙華家再遇,喜出望外,還怎麼肯放過。」
「為什麼到現在才告訴我?」
「我怎麼知道原來你認人本事稀鬆平常。」搜畫夏雪貞第一次做這個夢的時候,大約最十六七歲。
之後,她每隔天就做同樣的夢,直至今日。
她看過心理醫生,向醫生詳細憶述夢境。
雪貞已是一個頗有名氣的記者,表達能力十分強,由她形容一個簡單的夢境,那真是詳盡得不得了。
她如此對醫生說:「夢一開始,我已經站在房門口,推開白色的房門,來到一間鋪著米白色地毯的房間,那房間面積約一百平方米左右,十分寬敞,光線柔和,空氣清新,卻只有三件家具。」
心理醫生問:「房內沒有人嗎?」
雪貞答:「除我之外,並無其他任何人,而那三件家具,是一台電視機,放電視機的茶几,以及一張非常舒服的安樂椅。」
「房間有窗戶嗎?」
「沒有,四面都是牆壁。」
心理醫生沉思,「嗯,你是一個內向的人,你不想與外人溝通,可是你獨處之際卻又自得其樂,並不寂寞。」
雪貞看過好幾個心理醫生,他們都是那麼說。
只有一位女醫生比較細心,她問雪貞:「電視能收到節目嗎?」
雪貞真的高興她那樣問,「可以。」
「那是一個什麼樣的節目?歌舞、肥皂劇,抑或是新聞時事節目?」
「都不是,醫生,」雪貞說:「每次我走進房間,都會在那張安樂椅上坐下來,枕著頭,取起電視機遙控器,按著它,觀看電視熒幕。」
「是何種節目?」連醫生都好奇。
「可借什麼節目都不是,熒幕上出現的,只是快速搜畫,雜亂無章。」
「什麼?」
「哈,就像我們在一卷四小時錄影帶內找十分鐘重要片斷,為著節省時間,便按著快速理畫掣,直到畫面出現我們要找的影像為止。」
「嗯,可是,也總能看到是屬什麼類型的片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