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忽然响起车马声,似乎有人经过。过了一会,车马停住,熟悉的人声传来:“亦玄,你确定小薛被扔在这附近么?”
是游方朗!薛慕云浑身一震,又睁开眼睛,仔细听着。
“我也不是很确定。吃了他们的东西以后人总是昏昏沉沉的。”
“已经两天了,还没找到他,他又一直没吃过东西,恐怕是……”
游方朗叹了口气:“飘云还在昏迷中,不知道情况怎么样。我们这样找下去也不是办法。先回去再说吧。”
飘云还没死!那……那樱呢?薛慕云拼命想挣扎着呼喊:“我在这里!”但是身体一点也不听使唤,干裂的唇张了张,一丝声音也发不出来。就这么眼看着他们离去,薛慕云懊恼的几乎哭出来。真是笨,为什么还没确定消息时就先放弃了生存的希望。现在到成了自己要先死在这里了。
人一清醒,内息渐渐活络。也幸亏薛慕云功底扎实,求生的欲望支撑着他,转动身体去吸吮草叶上的露珠。饥火难耐,索性连那些嫩草也啃食了许多。腹中有了东西,身体渐渐可以活动。太阳升起来,露水干透。薛慕云恢复了些力气,挣扎着爬起来去找些东西吃。他本就习惯于在林子里打猎的,可惜手边没有工具,身上又没力气,只得挖些野生菌子吃下去,感觉好了些。
知道百越是南边,那么要回天齐就要往北了。薛慕云一点也不认识路,这里的天上半颗星星也没有,好在太阳还是东升西落的,他认准了方向就往天齐赶去。走了五六天,还没遇到大的镇子,感觉不太对,但是这里人迹罕至,偶而遇到三两个结伴而行的,也都是百越人打扮,薛慕云一看到他们就躲的远远的,更不敢去问路。
又走了两天,树林渐渐稀少,大片空旷的平原散布着高高矮矮的灌木,气温也冷了下来。感觉差不多应该是天齐的境内了,可仍然没有人烟。手边没有工具,生活实在艰难,薛慕云只能用石子打些小型野兽或是鸟雀充饥,晚上便找个背风处露宿。
半个多月过去了,一路北行,灌木也稀少起来。薛慕云心里焦急,但又辩不出方向,四下望去都是一样的平原,咬咬牙,继续往北行去。想着总会遇到有人的地方,到时候再打听也行,反正离百越远一些才好。
草木稀少,打猎也困难了。他找到一条河流,便沿河而行,捕鱼为食。这一天在河边休息,看着水中倒影,已经须发纠结,邋遢的不成样子了。他本是十分爱洁的,只是这些天忙于奔波,顾不上那些。现在想起来,越发觉得浑身刺痒难受。反正四下无人,索性脱了衣裳跳到河里洗一洗。
清凉的河水流过身上,冲洗掉污垢,果然舒服了很多。把破衣裳也洗净了,滩在岸边晾着,找了块干净石头坐下歇息。
这些天一直有种奇怪的感觉,许嫩樱先前留下的记忆似乎越来越淡薄,薛慕云拼命想抓住它们,但只是徒劳。心里隐隐觉得不安,可又不敢去想。朦胧中生出逃避的念头,如果这样一直走下去,永远也不会到天齐,不用去面对那个结果就好了。
正在胡思乱想,突然看见河里冲过来一团花花绿绿的东西,好象是个人!薛慕云连忙跳过去,捞起来一看,竟是个十分漂亮的女孩。把她拖上岸来,摸摸心口,还在微弱的跳动。薛慕云松了口气,正要为她挤出腹中积水,忽然一楞。
“嗯?”
手上又摸了摸,这是个男孩?!
看看他的模样,实在是美丽无双,薛慕云本就样貌极好,看着他也有几分惊羡。不过这会救人要紧,顾不上再看他模样。挤出积水,又做了一阵人工呼吸。那个男孩呻吟了一声,慢慢睁开眼睛。墨绿色的光华在他瞳孔中微微流转,那原本艳丽的面孔上,又带了几分魅惑,薛慕云竟看的一阵晕眩。
这……这是个人类吗?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