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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部分 (3 / 5)

地上的保安,一只手捂着青肿的额头,另一只手指着庞劲东等人高喊:“他,是他们!”

“把他们带走!”为的警察吩咐了一声,然后又指了指保安:“你们也跟我们走!”

一群警察迅围了上来,按着脑袋就把大家往警车里塞,不过幸运的是没有给戴上手铐。庞劲东一行人就这样和保安们、还有没来得及逃走的粉丝,一起被带到了公安局。

如今警方对斗殴事件的处理程序基本都差不多,基本原则就是两个字“调解”。先是给当事人分开做一下笔录,然后促成双方在责任和赔偿上达成共识,也就是打人的赔钱,被打的收钱,最后一起在和解书上签字。有的时候,警方还会对当事人处以一定数额的治安罚款,但如果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没有损坏公共财物、也没有对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硬性追究责任,或动用刑事强制手段的。

但是这一次的情况却不一般,先事地点不一般;其次是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再次则是涉及到的人实在太多了。

所有保安众口一词指控庞劲东是主犯,于是负责出警的那名警官将庞劲东带到了一间办公室,单独进行询问。

警官拿出一摞子案卷,一边按照程序向庞劲东提问,一边在上面填写起来:“姓名。”

“庞劲东。”

“工作单位。”

“帝国控股集团。”

“职位。”

“董事长。”

“你是帝国控股集团的董事长?”警官很显然听说过帝国控股集团的大名,立即放下笔奇怪的看着庞劲东:“你这样的亿万富翁怎么会和人打架呢?”

“我不是亿万富翁,只能算是百万富翁,或者可以算作千万富翁。”庞劲东笑了笑,回答警官说:“不是我和人打架,而是有人打我!”

如果说庞劲东只是普通的老百姓,警官对这句话会画出一个大大的问号,但是庞劲东有这样的身份,使得话语的可信度也提高了不少。

警官口气缓和了一些:“把证件给我。”

庞劲东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警官,后者翻过来覆过去看了半天,确定不是伪造的之后,告诉庞劲东:“把事情的前后经过如实给我讲一遍。”

按照这名警官的要求,庞劲东叙述起了事情的全部经过,但却不是如实而是添油加醋,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卸到保安的头上,把自己说得如同仙女一般纯洁。例如说,明明是自己这一方先动手打人,但是庞劲东却说是保安先用警棍敲打自己,才惹怒了自己的保镖。

庞劲东这种瞪着眼睛说瞎话的精神与正龙拍虎有一拼,不过这不能责怪庞劲东无耻。任何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么做,而且也必须这么做。如果有谁面对警察的时候大包大揽的将责任全部揽到自己头上,那么很可能是脑袋被门挤过,或者是被鸡踩了,或者是被驴给踢了,至少也是进过水。

警官作完笔录之后正要说话,外面进来一个中年女警察,附在他的耳边悄声说了几句后又出去了。

警官看着庞劲东,问:“你说你到那里是去看朋友的,可是为什么你手下的两个人身上带着刀呢?”

庞劲东一听这话立即就明白了,警方刚才对风间雅晴和长野风花搜身了,现了两个小丫头身上藏的小太刀。庞劲东对风间雅晴还是很放心的,但是长野风花的脾气并不是很好,庞劲东只有暗暗祈祷她没有一怒之下抽刀砍警察。

庞劲东耸耸肩膀,回答说:“她们是日本人,出门带刀是民族习惯!”

这个答案实在有些搞笑,警官差一点被气乐了:“这都是什么年代了,还出门带刀,你当她们是日本浪人呢?”

“你去过日本吗?”

警官愣了一下,然后回答:“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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