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版做的不太好,不像你们博大技术过硬。”
陈跃:“那你有没有兴趣到博大来?”
吴菁菁:“呵呵,你这是在代表博大董事长,还是作为陈大爷给我建议呢?”
陈跃:“两者都是。”
吴菁菁含羞笑道:“那你给我一点时间考虑考虑。”
林初童觉得,陈跃作为博大董事长,真是挖的一手好墙角啊!这是为了壮大博大的女频在牺牲色相吧?谁说你不会泡妞的,手指头都不用勾美人儿就主动爬墙啦,技术炉火纯青的很嘛。
用餐快结束的时候,林初童去了趟洗手间。
出来洗手的时候,看到站在镜子前补妆的吴菁菁,一高一低的对比之下,林初童有点自惭形秽。
镜子里的吴菁菁穿着一身名贵的玫红色连衣裙,棕色的大波浪长发优雅委婉,她画着淡淡的妆,只是稍稍拿口红涂了一下,便明媚动人,浓浓的女人味把林初童都看呆了。
有才华,家世又好,外貌出挑的女子,看起来和陈跃好般配。
“你的口红好漂亮啊。”她望着吴菁菁手里旋转着的那管看起来很有魔力的口红,很羡慕的说。
吴菁菁笑着把口红递给她:“上次去美国在机场买的新系列,珊瑚红的,国内好像没有这个颜色。”
说完打量了一下林初童,“你跟着陈跃这样的大神,也应该拾掇一下自己了,有时候作者带助理出去,形象是很重要的,你起码也得拿出大神级助理的架势来,再说,你长得还不错,不打扮一下有点浪费呢。”
林初童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跟右手边娇艳如花的女子比较起来,她简直就是一坨牛翔。
头发长了很多,没有时间打理,衣服则是灰蒙蒙的T恤长裤,好在脸蛋显得稚嫩,像个秀气的男孩子。
只不过二十出头这样穿,别人还会说你是青春无敌,但二十五了还这样穿,未免就有点邋遢了。
连女神都忍不住说她几句,肯定是,实在看不过眼了吧。
吴菁菁很温柔地垂下手,帮林初童把盖住耳朵的碎发别到耳后去,前面的刘海也拨弄了几下,再扶着她的肩膀对着镜子,居然短短几秒就弄出一个很有女人味的发型,还挺有气质的,林初童觉得好惊奇。
吴菁菁说:“有时候,让女人打扮并不是叫她变得花枝招展,只要让人看起来觉得很舒服就可以了,在我看来,你现在的装扮有些随意,这也许就是你的风格,其实不用改变太多,只需要换掉你衣橱里所有中性的衣服就好,你这么瘦,其实穿女装会显得很有气质的,不妨试试。”
林初童感动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女神就是女神,不仅文笔好,连人品也这么赞。
而且大家吃完饭一起去停车场的时候,看到穿着高跟鞋的吴菁菁站在一米九的陈跃身边,俊男美女,外形很般配的样子,她自惭形秽的感觉就更强烈了。
吴菁菁的车是白色路虎,但是看到陈跃的跑车,她还是两眼放光的抛弃了爱车,一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样子:“陈董,爱车能不能让我开一下呢?”
陈跃看了看站在一边的林初童,心里突然冒出一种恶作剧的念头。
驭妞有术第二招:给她一缸醋。
咳,之后他觉得,这完全是搬起缸子砸自己的脚。
于是陈跃很大度的对吴菁菁说:“当然。”
然后他回头看了林初童一眼,靠!居然并没有看到预想中吃醋嫉妒的脸!
更可恶的是,林初童还撒着欢儿的朝他俩跑过来,毫不犹豫地把车钥匙交给吴菁菁:“吴小姐,您等会儿准备开到哪去呢?”
吴菁菁:“我想和陈作家上二环兜个风,你陪我爸等一下,我们很快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