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地。可是,一切都变了。金人来了,大乱将至,没人可以逃避。这是一个暴力的世界,你不知道你会在哪一天死去。
可是在,在死之前,你必须战斗,为自己,也为身后同你一样的人。
身体里那个武人的血更热了,背心一片热汗,隆冬的冷风吹来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凉爽。
结实的步人甲就放在坟头下面。来之前,何灌将全禁军的铠甲器械都集中到杨华手里。一共有一百具步人甲,两百具各色铁甲。不可否认,北宋的富庶超乎杨华的想象。就拿着些宋军标志性的步人甲来说,由一千八百枚铁叶子组成,总重量达惊人的六十斤。一但穿上,身子稍微弱一些的士兵走路都困难。几个钢铁怪人往阵地上一站,简直就是从科幻小说里走出的机器人。
普通弓箭碰上这种防护能力强大的铠甲只不过在上面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靠着这套装备,杨华有信心扛住金兵的进攻,只要不遇上敌人的重骑兵,胜负还是一个未知数。
唯一遗憾的是,重装甲步兵的机动能力实在太差,加上北宋又缺骑兵,在与北方外族战斗中,即便取得大胜也不能全歼溃不成军的敌人。
缺马是宋军的软肋,但用重步兵来防守效果却是极佳。
一想到这点,杨华心中安稳了许多。
“我们能够胜利的。”身边,梁红玉安慰杨华道:“我军的任务是阻击,只要顶上一个时辰就可以了。敌人的先头部队是郭药师的步兵,他们那支部队作战方式和装备都与我军一样。步兵行动缓慢,一但碰上我们,很容易就被我击溃。人数虽多,却起不了什么作用。我们只要拖上一个时辰就可以了。到时候我等将铠甲一脱,转身就跑,他们还怎么追。总不可能也脱掉盔甲追来?”说到这里,梁红玉咯咯地笑起来:“倒是那宗望将骑兵留在后面做预备队,若换成我,第一时间骑兵冲锋,先声夺人。我军不过三千残兵,自然是一触即溃。”
杨华微笑道:“宗望那是藐视我禁军,认为我军不敢出战。郭药师部携带了大两器械,行动缓慢,自然要走在前面。”说完话,杨华惊讶地看了梁红玉一眼,“你怎么也跟了过来,打仗真那么好玩吗,回去吧。”
梁红玉摇摇头,“杨华,身为一个贱籍女子,你觉得我对人生还有什么留恋吗?还不如就此为国战死,给那些望风而逃的男人们看看,我梁红玉比他们更像一个勇士。”
杨华笑笑:“想站死,未必吧,我没死之前你死不了,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哈,你的武艺比我差远了。”梁红玉大笑,“胡吹什么大气。要不,咱们再比试比试?”
“不了,有那力气还不如留着杀敌人。”杨华懒洋洋地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兄弟,我当你是我的兄弟。说吧,你还有什么心愿未了。如果你战死了,我会帮你完成心愿的。”
“谁战死还说不定呢!”梁红玉气冲冲地盯着杨华,“我肯定能活,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说吧,能办到我一定帮你办了,在何帅那里我杨华还是有一点面子的。”
“这次战斗之后,如果你我都活着,以后我就驻在你们军中随营好了。让我做你的武将。”梁红玉现在的身份还是营妓,营妓过一段时间就要转营。当然,如果杨华开口,以他现在的身份将梁红玉长期留在龙卫军也是可以的。
一听她这么说,杨华大喜,如此一来自己身边不就多了一远猛将吗?真说起武艺来,梁红玉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比之李鹞子还强上一分。只可惜力气比一般男人小些,真上了战场,强弓硬弩,未必是李鹞子的对手。可梁红玉年纪尚轻,等日后身子长开,李鹞子也未必是她对手。
而且,这小女子一直都是个战争狂人,一心上阵杀敌。如果留在自己身边,也可捞到仗打,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