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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1 / 4)

第七十六章:

从中山路到这里,开车需要半小时。在这半小时里,陆知书无数次想冲出去直接找对方,可是又怕彼此错过,只好蹲在原地,焦灼地走来走去。

外头阳光很好,屋子里却惨黑一片,狼狼藉藉,堆满酒瓶与烟头,他也无心收拾,脸上的胡渣也许久未刮,看起来颓废而倦怠。这真奇怪,从前他是那麽干净的年轻人,任何时候总让自己看起来最好,不容人窥探。可是现在他却为一个人变成这样。

这不符合他的作风。他是个混蛋,自小便喜欢作恶,作恶才是他的本性。爱一个人,为一个人变得憔悴魂不守舍,那是吃饱了才会撑出来的怪念头。

等的过程实在难熬,心跳的也异常厉害,他紧张地抓起桌子上放著的酒水,往嘴里灌几口,想要缓解一下这快要窒息的感觉。灌著灌著,头就有些晕眩,觉得有些撑不住。

撑不住了,就坐在沙发上,静静的等,竖起小鹿耳朵,仔细聆听著楼道里的动静。

忽然,楼道里似乎传来一道清脆的叮咚声。

那是电梯开了的声音。

然後就是阔别多日的熟悉的脚步声,一点一点朝门这边靠近。越来越近,他紧张地噌一声站起来,朝门口扑去,还未来得及亲手打开房门,甚至连一声“陈泽”都还卡在喉间,没叫出声来,门便!当一声被从外面踹开。

额头被撞到,巨痛,整个人被狠狠地撞翻在了地上。

头,於是更加眩晕了。

陆知书躺在地上,花了好一会儿才定住神,睁开眼,眼皮像猫一样微搭著,然後看见了一双制作非常精良的长皮靴。

第一印象就是,这麽热的天,他居然还穿长皮靴,虽然好看,但会热坏的吧?果然没有自己在身边,宝贝就不会照顾自己。

心里有些美滋滋的,又有些难过,他努力把头抬起来,也不知是门後的阳光,还是来人那黑的过分的大衣,让他一时间有些眼花。就像隔世一般,美人站在门口,用一双秀丽的凤眼藐视著他,黑发雪肤,贝齿朱唇,容颜如玉。

隔了这麽久,大半年的岁月,这人依旧没有变,依旧美的惊心动魄。

只是,脸色似乎不太好,身材,也略有发福之意。尤其那肚子,似乎……呃,变大很多?

美人抬起脚,将靴子放到他的头顶上,然後狠狠踩下,狠狠道:“好久不见啊,小贱人。”

陆知书不吭声,一双眼死死地盯著他,饥渴而贪婪的。生怕一眨眼,对方就又消失掉。

陈泽的鞋踩在他头上,狠狠地又碾了几脚,陆知书却像一点知觉都没有似地,依旧死死地盯著他。陈泽得不到回应,便觉有些无趣,挪开脚,想要蹲下来揍他,可是肚子太大,试了好几次都没蹲下来,只好换了个姿势,半弯著腰,一把揪住陆某人的头发,像个暴徒般,一把将对方抓起来,狠狠地摔到了沙发上去。

许是撞到了哪里,有些痛楚,陆知书终於从再见的惊愕中缓过神来,神色慢慢的平静下来。

只是他依然没有开口,平静到可怕的地步。

陈泽挺著大肚子走到他跟前,察觉到他盯著自己腹部的探究的目光,於是恼火更大,抬手就劈里啪啦给了他几个耳光,恶狠狠道:“你他妈的看什麽看!没看过这麽大的肚子是吗!”

陆知书平静地擦了擦嘴角的血丝,继续盯著他看,执著而倔强的。

陈泽於是火更大了,嘴唇都气的发颤,浑身都在抖。

就是这个人,毁了他一辈子,打乱了他平静的生活,还始乱终弃细心乱叫劈腿的花心混蛋!

什麽海誓山盟什麽白头到老,童话里都他妈的是骗人的。台湾有首歌叫什麽童话的,早就他妈的唱出真谛了!

“你他妈的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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