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情如水般平静,缓步上前。
一袭白衣,十指纤长白晰。
他轻轻捋了捋衣袖,拈起一支长锋狼毫,示意衙差把宣纸按在公布栏上。
看那架式,却是准备悬腕题壁。
“宁公子请!”
师爷眼含惊佩。
心想这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试笔,如此情形,谁不是选的短锋,胆颤心惊的伏案捉虫,细细勾勒笔画,生怕出什么漏子。
这位倒好,完全不当一回事,竟是挑战最高难度。
好像这不是当众验笔,而是酒足饭饱,在店家留下墨宝。
听着四周传出来的惊叹声,苏辰微微一笑,抬笔在砚台中轻轻捻动笔杆。
待笔锋饱吸浓墨,提起手臂,落笔如刀。
“旧书常读出新意,俗见尽弃作雅人。自闭桃源称太古,欲栽大木柱长天。”
笔锋跳跃如同精灵,似乎只是几个眨眼,那张玉白宣纸上面已经刻下字迹。
笔笔锋锐,大气磅礴。
一眼望去,就有一股浩然博大的气势跃入眼帘,压迫心灵。
再看去,就觉得如春风润物,洗涤心灵。
“好字,好文!”
“这是什么字体,我竟从未见过,每一笔都如刀似剑锋锐无比,却又给人一种骨肉丰润的感觉,只是看着,竟然让人移不开眼睛。”
有书生双目泪流,仰首叹道。
“不行,我要买下来这副字卷。常怀雅致,大木长天,这是当头棒喝啊!与其妒嫉别人的成就,不如退而结网,刻苦攻读,异日方能得遂平生大志。”
此时,就算不去看那试卷,也基本上没人质疑苏辰的学问了。
统观在场所有人,包括邵在内,有谁能写出如此句子?更写出如此惊人的书法。
最重要的是,所有人都看清楚了,对方书写时执笔提按撇拉,恍若清风过庭,一扫而过,快得无法形容。
而且笔笔精致,绝无拖泥带水的痕迹。
一个字。
“快!”
三个字。
“非常快!”
再有人说他一个时辰之内作不出三篇文章一首诗,那就是笑话。
就凭这等速度,只要才思足够敏捷,别说是三篇,就算是三十篇,也是写得下来的。
考场作卷,一考文法,二考笔法,三考身心一体。
苏辰一笔挥落,这三点全都轻轻松松的完美演示出来。
好像他上前写字,并不是为了让大家察验笔迹的,而是以一杆如椽大笔出来打脸的。
有些人已是面色通红,无地自容。
衙役也适时掀开试卷红稠,张贴起来。
众人围将上去,一看之下,全都目瞪口呆,神情木然,再无一丝人声。
邵面色发黑,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上前察看几张卷面,看得心驰神摇。
只觉文章字字珠玑,如晨钟暮鼓,震撼人心。
每当他想要质疑的时候,心灵深处就有一些道理文字,化做煊赫宝光,一股至大至刚的浩然气息压了下来。
难道自己的所思所想,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这宁文靖不是才学不好,反而是才学太好。
就算是大宗师对他的为人处事不待见,也仍然逼不得已的将他录为案首,以至于憋屈得吐血?
邵心里一阵悲凉,他终于想明白了考场中宗师吐血是怎么一回事。
”可是,我的所作所为,岂非象一个小丑?“羞怒交加之下,邵突然吼道:“不可能,不可能的,案首是我的,这几篇文章狗屁不通……”
”噗!“
一口鲜血,就喷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