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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1 / 5)

意伤害罪名成立,但因情况特殊,李向东在当时并没有清醒的意识,综合这种情况,判处李向东有期徒刑十年。

天南市的所有报纸,都用了大标题报道了这一出人意料地转变,有几家报纸还附带上了李向东在法庭上的供述。

七月十四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是对于我来说,那是我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天,我做了一个噩梦,这个噩梦彻底的改变了我的生命。

在讲述着一切之前,我想先对我的母亲说一声对不起。对不起,妈妈,我没有办法按照你交代我的一切去做,因为我无法原谅自己,无法原谅我所做下的一切。也许您不知道,我最崇拜、最愿意接近的人,不是抛弃我们的父亲,也不是辛辛苦苦把我带大的您,而是比我大不了几岁的舅舅。

在我成长的经历中,您更多对我要求的是成绩,除了成绩,你什么都不在意,我的喜怒哀乐,我需要地关心,这些您都没有在乎过。这些,只有我的小舅舅才会在乎,虽然他在您的眼中是一个地痞流氓,但是他却是唯一一个真正关心我的人。

也许很多事情他做的不对,有些过火,但是在我眼里,他永远是会保护我,会帮我教训学校里欺负我的那些孩子的小舅舅。

那天晚上我做了些什么,我真的不记得了,吸毒之后的感觉,就像是做了一个奇异的梦,梦醒之后,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了。我那一段时间的记忆,是一片空白的。

我相信那些警察所说的,他们的眼神带着的惋惜和无奈告诉我,他们没有骗我。而且在我的那场梦中,是有过与怪物搏杀的情景。

一开始的时候,我也不敢相信,这种事情,任谁都无法接受,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仔细的回忆过,我脑子里闪过的记忆片段告诉我,这件事情是真的。

我考虑过逃脱,考虑过如何逃过这场牢狱之灾,但是到头来,我发现我自己做不到。因为我闭上眼睛,就是小舅舅在我面前微笑的样子。我想,假如我撒谎的话,肯定是可以逃脱这几年的牢狱之灾,但是,我会愧疚一辈子的。即便是坐牢,我觉得自己都无法再面对所犯下的一切。

我很后悔,我真的很后悔。其实那天晚上去吸毒,不是舅舅要带我去的,而是我要求他带我去的。我在学校里是做宣传部长的,上一期宣传是我负责,正好是禁毒宣传,我对这一切太好奇了,所以想去尝试尝试。我的同学中间,有人吸过毒,我听他们说过,K粉是不会上瘾的,我只是想体验一下吸毒是什么样的感觉,没想到却害死了舅舅。

曾经在杂志上看到过一句话:我们总是老得太快,而聪明得太迟。我们每次都是要到失去之后才之后后悔,而后悔的时候,却早已无力改变什么了。假如时光可以倒流,我一定不会让舅舅带我去夜总会潇洒。

我曾经跟负责案子的警察谈过,他告诉我,我在催眠之后回忆当晚的情形时,有严重的幻觉出现,正是因为这些幻觉,我才杀死了舅舅。

那些幻觉,我并不记得,我唯一能记得的就是,刚吸食K粉后的那种飘飘欲仙,身处天堂的幻觉。当时的我沉醉在其中,却不知道,这些幻觉,是致命的死亡幻觉。

假如你非要选择堕落,请千万不要选择毒品。因为,这是没有办法回头的地狱之路。

死亡幻觉 后记

这个案子,写的如同便秘一般……因为最近几个月,公司忙的要死……再加上,自己也不在状态,所以,写的有点不好……出版的时候,我会大修这一卷的……

这个案子的原型,也是真实案例。大家可以去搜索:吸毒产生幻觉,杀死朋友……

类似的案子不止一个,好像有三到五起……我最早见到这个案子,报道的是重庆的一则新闻,他就是拿刀直接刺死了开车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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