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块。
阮珠节俭惯了,虽然出门时候云世一给了她不少银票,却不舍得花。把价格挨个打听了一遍,愣是什么都没买,招呼几个男仆走出绸缎庄。
那管事原以为来了条大鱼,可以大赚一笔,不料是个铁公鸡,气得直撅胡子。
阮珠一行人出了门还能听见管事的骂骂咧咧:“不知是谁家的小娘子别看穿的光鲜,我看就是一个穷鬼,外表人模人样,不定连饭都吃不起呢。”
暖春暖情感到特别丢脸,他们是家生奴才,自由见惯了主子们的大手笔,不明白小姐如今是怎么了。暖春道:“小姐要是觉得花姑爷的钱不好意思,我们离开老家时主母不是给你您许多嫁妆吗?那些东西的价值足够买下好几个这样的绸缎庄了。”
阮珠被管事的嘲笑很是着恼,心头腹诽,一个小小绸缎铺管事嚣张什么,回去让我老公连你都给买下来!但她表面要维持风度:“我是觉得里面的那些绸缎不够档次,吹嘘的很好,也就普通而已,我身上的这件霞影纱随便去了一个零头就能买下那些绸缎中的任何一匹。”
小峰颇有几分主人的派头,傲然道:“奶奶说得对,这等普通绸缎不适合我们这等人家使用,拿去糊弄没眼光的普通百姓还差不多。”
阮珠见有人说好话,笑得眉眼弯弯。
几人边走边聊,又走了几家铺子,路过一家珠宝店,店名挺好听的,叫茗香璀玉,在澜洲城非常有名气,豪门大户的夫人小姐都喜欢来这里订做首饰。
小峰引领着少奶奶走进去,他记得出门时主人的吩咐,多去珠宝店绸缎庄走走,少奶奶喜欢什么就买回来,用不着的放进库房里,总之高兴就好。
不愧叫做茗香璀玉,店里琳琅满目,各种宝石璀璨生辉,耀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但阮珠一看工艺就摇头了,这回真的不是她小气,她是真的看不上眼,前世虽然没买过珠宝,但没代表她没看到过,三五元钱的仿品也经常买,工艺比这些要精美多了。
古代受技术条件和眼界的限制,各种首饰古朴浑厚,但不精致,款式也少得可怜。
管事是一个清瘦的老人,干这一行多年,见惯形色各样的人,一见眼前女子的脸上表情就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不由得一头雾水。“我们茗香璀玉在天楚国很有名气,就连帝都也有分店,不是老朽自夸,只要是我们店里出售的首饰还从来没有顾客不满意的。”
“那是你们没有见过最好的。”阮珠这次不打算被人小瞧,说得不太客气。对方看来是个老成的,换做年轻气盛的,她也不会说这种话。
管事没有生气,想了想道:“我们这里也接受订制,如果小娘子有好的式样可以画出来,让工匠师傅们雕刻打制,但价钱要贵一些。”
阮珠犹豫了下点点头,从手包里取出自制的鹅毛笔沾了一旁的墨水,在管事拿来的纸张上画起来。她前世小时候学过几年毛笔字,但上高中学习太忙丢掉了,现在想捡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索性制个硬笔对付用用。
至于手包是这具身子原主的物品,不穿来还真不知道,原来手包早在古代就盛行了,从前在网上就见过仕女挎包的唐代古画,曾一度认为不可思议。
话说这时代的男人很注意讨好女性,铺子里的手包各种款式应有尽有,绣着花非常漂亮,皮制和布艺的两种。如果她想发财,做手包也是一个路子,把前世的名包款式都盗版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