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后,宣伯父找了个理由“借走”于月,把冯御春留在会场,她带着笑容淡扫周遭那些越来越多不可置信、鄙视的、唾弃的……目光的人。
钦钦,果真吶,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向侍者要了杯调酒,她找了个较不受注目的角落静静的享受美酒,可还是有人不放过她,很故意的要来说几句浑话才高兴。
“专属情妇的定义,原来得代代相传,父死子继。”
冯御春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皮皮的笑脸。“之优!”
罗之优继续说:“叹,合伙人,你之前跟我说过的那位活得不太好,因为你每天都买鳄鱼头转不同边的Lacoste 给他穿的金主就是于月啊?”
“我都不知道于月这么有名,连你都认识。”那男人的企业王国普腾斯可能比他本人出名多了,他一向十分低调。她的几个死党中最有可能认识于月是碗儿,当然是因为老公宣镜宁的关系,怎么连之优也知道他?
说起来这世界真的挺小的就是,之优的大哥就是罗首席律师罗旭旸,之优主持的服饰品牌连锁AND,她除了有股份外,也担任美学顾问。
“普腾斯很久以前就听过,国外的大企业嘛。至于于先生,是从女厕里的八卦听来的。”奇怪了,她好像特别容易从厕所里听到一些有的没的。“所谓的父死子继就是刚听来的,女人的文学素养在骂人时特别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好像是。”
“喂,于月的老头儿,不会是你口中的老顽童吧?”
这女人,好像什么事都瞒不过她。
“是又怎样?”
“那就是了。”冯御春又啜了口调酒。
“喂,你不会喜欢上那位于月先生吧?〕 看她又要了杯酒,罗之优好笑的说;”如果是的话,那不叫父死子继,而是父债子还?“
“罗之优,没事一双眼不要活似x 光机一样。”好朋友是交来吐槽的吗?
讨厌!
“是的,女王陛下!”她环顾了一下四周。“我说,你陪着那位金主先生出席这种宴会是来练胆识的吗?”到处都是不友善的眼神呢!虽说她相信,会受到这样的高度注目绝对是在好友意料中的事。
练胆识?“你是说我,还是他?”
“呵呵呵……我知道你的胆子够大了,属于『 高处不胜寒』 级的,那你干么捉于月来练心脏?”
“一个连这么点压力都受不住的人,不配去爱人。”
哎呀呀……很有意的一句话呢,她是指…… 有人已经对她动了心、她得先让他知道爱她真的要很有勇气,心脏要够强,要不就请回头吗?
而依小春的性子,她这个人除非也喜欢对方,要不她不会允许任何人喜欢她,半点暧昧也不会给。
也就是说,他们目前的状态是彼此都有点意思喽?
嗯、有些事问得清楚明白就没味道了、小春一向是个懒得说太多的人、她给了一些点、要看清楚轮廓就要懂得将点点相连成形。
看戏吧、看戏吧,再有杯酒助兴就更好了。
罗之优向侍者要了杯鸡尾酒,她向好友举杯。“祝什么好呢?呵……就祝某个男人够格一议你爱吧!”
冯御春一扬眉。让她爱?又被之优看穿了吗?钦。这女人,自己的感情迷糊得很,别人的她倒是精了。
“干杯!”杯子一碰,酒波在杯中荡漾。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然后罗之优被未婚夫贺曜墀给逮走了。冯御春这才发现,于月被宣伯父借走很久了,她四下梭巡,在一根大柱子下,发现于月高人一等的身影。
她注意到宣伯父的表情有点严厉,而于月则冷着脸。
她知道宣伯父是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