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思汝回答:“嘿嘿,卿卿,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得好好努力,让自己配得上他。”
林慕卿想到了郑昊玟,此刻,她跟顾思汝一样,有了喜欢的人,想为了喜欢的人努力,让自己配得上他。
顾思汝就此走上了专业摄影的道路。她端起了克里斯蒂亚诺送的那台相机,在打着高光的摄影棚里,为打扮精致的林慕卿拍摄了专辑封面。
小时候,刚刚得到相机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拍。她最喜欢拍妈妈和哥哥,甚至是哥哥因为便秘,在厕所使劲儿憋的时候,她都偷偷溜进去拍了。
可随着时间的长大,她很少拍人像了。更多的时候,她喜欢拍风景。因为人其实都长得差不多,拍来拍去,无非就是那样。但是风景,即便是同一个城市,总也有不一样的地方。她更愿意和家人分享旅途的风景,而不是同游的人。
林慕卿穿着黑色抹胸裙,露出漂亮的锁骨和修长的双腿。顾思汝从来就知道林慕卿是美的,但她一直以为,林慕卿是类似于古代大家闺秀的优雅知性。但今天看她这副打扮,才发现她的美可以很性感妖娆。所谓“淡妆浓抹总相宜”,大概就是用来形容林慕卿的。
顾思汝也一直以为,她自己的拍摄风格是偏自然朴素的。没想到,她拍出来的照片,也可以是这样浓烈艳丽的。红色的墙,刺目的光,美丽的人儿,穿着黑色的衣裳。红与黑是这个世界上最浓烈的颜色,碰撞在一起,产生的化学效应更是让人炫目。
林慕卿在镜头前摆出各种妖娆的姿势,眼神里也满是诱惑。顾思汝这个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见到她这副模样,觉得十分惊讶。
“汝汝,我入这行,是因为生活所迫。但是你跟我不一样,你不必勉强自己。”
林慕卿的父亲,是个土豪。这是顾思汝从小到大认定的事实。小时候,她第一次见到林慕卿的父亲,那人穿着黑色的西装,皮鞋擦得蹭蹭亮。那人还送了她一盒巧克力,上面全是她看不懂的英文,当然,味道跟她在超市买的几块钱一块的不一样。所以,她小小的脑子里又有一个想法:跟着土豪就有好吃的!
顾思汝笑嘻嘻地调着相机,说:“卿卿,我不会入你这行的,你别想逼良为娼!”
以前顾思汝去找林慕卿玩的时候,她的经纪人就试图把她也拉到这个行业里来,说她不做明星太可惜了。顾思汝当时对人家笑得特傻,露出两排牙齿,说:“我只想安静地吃我的肉。”然后抓起鸡腿,滋滋有味地啃了起来。
林慕卿戳顾思汝的额头,这姑娘,从小就擅长扮猪吃老虎,看着傻兮兮的,其实贼精!想想自己确实是瞎操心,顾思汝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会为了想要的东西努力。她现在倒是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让这个精怪的姑娘动了芳心。
顾思汝对那人的形容是,“他呀,就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儿。不过,他是个很好的人,对我很好。”
即使是林慕卿,顾思汝暂时也不愿意告诉她,那个人到底是谁。现在还不是时候,还需要等等。等到她做出了一番事业,等到她成了个很棒的摄影师,她就要牵起克里斯蒂亚诺的手,告诉她的家人朋友,我的男朋友,就是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她希望到时候,没有人会觉得她是在说大话,是开玩笑的。她希望听到的是,“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祝福你们!” “克里斯蒂亚诺,我们今天的账单,892rmb。”
顾思汝顺便附赠了一个愤慨的表情。
克里斯蒂亚诺思考了一下,回:“你好意思真吃白食吗?”
“我是穷学生!”
“那来马德里投靠我吧!”
“表!”
到了晚上,马德里那边应该是中午,顾思汝吃晚饭的时候,又接到了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