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沈嫣然点点头,问道:“怎么,你还有什么意见吗?”
霍青苦笑道:“我能有什么意见,我连卖身契都签给你了,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做什么好了。”
有事儿秘书干,没事儿干秘书。唉,等到有一天,白静初不会把办公室的房门关上,把他给干了吧?真要是那样,他又怎么对得起苏樱啊。
沈嫣然笑道:“行了,那你去忙吧。对了,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他叫沈墨白,是我爷爷给我安排的保镖,你们认识认识。”
敢情,就是一个保镖呀?霍青暗暗舒了口气,把手伸了出去,笑道:“我叫霍青,认识你很高兴。”
沈墨白哼了一声,把脸转到了别处,别说是握手了,连瞄都没有瞄霍青一眼。
拽什么呀?霍青很不爽。
沈嫣然道:“霍青,他就这样子,你别往心里去。”
“没事……”
“行,你去忙吧。对于野山茶的事情,你和白静初可以直接向我汇报工作。”
“是。”
霍青转身刚要走,办公室的房门被推开了,秘书刘晴手捧着一束艳红的玫瑰走了进来,问道:“沈总,吴公子又给你送鲜花来了。”
沈嫣然微蹙了蹙秀眉,摆手道:“行了,你直接拿下去,丢垃圾桶去吧。”
“沈总,每天都丢掉,是不是太可惜了……”
“我让你丢掉。”
“是……”刘晴转身要走,霍青笑道:“沈总,能不能把这束鲜花送给我?反正丢也丢了。”
“既然你喜欢,拿去就是了。”沈嫣然微微一愕,倒是没反对。
“谢了!”
霍青走上去,将那一束鲜花捧在手中了,临走的时候,还没忘记叮嘱刘晴。要是那个什么吴公子再来送花,就甭送给沈总了。沈总那么忙,哪有时间,就别再来麻烦她了。往后,直接送到销售部,交给他就是了。
在沈总的面前,敢这样说话,霍青绝对是第一人!
看着刘晴愣住了的模样,沈嫣然道:“刘晴,你带霍青去后勤部领工号牌吧。”
“是。”
刘晴和霍青,转身走了出去。
这一路上,霍青的嘴巴也没有闲着,旁敲侧击地问着关于吴公子的事情。追求沈嫣然的那些商界名流、富甲权贵太多了,吴公子就是其中之一。他叫做吴迪,每天一束玫瑰花,风雨无阻,对沈嫣然很痴情。只不过,沈嫣然一直是把他当做朋友一样看待了,吴迪也不挑破那层窗户纸,只是小心翼翼地守着沈嫣然,生怕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吴迪相信一点,守得云开见月明!
霍青,还是那一身圆领的中山装,里面是白色的衬衫,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皮鞋。在他的胸前口袋上,还别着一支钢笔,看上去有点儿传统,却很帅气!只不过,他手上戴着的那一枚“天”字骷髅戒指,显得有些另类。
因为这个戒指,白静初、林盈儿都问过,却都让霍青笑着给岔开了。
实际上,这是老爷子给他的噬魂戒,可以吞噬人的思想。人和人都不一样,有好人和坏人之分。人的思想也一样,有善有恶。一旦吞噬了恶的思想,会跟吃了腐肉似的,让霍青不自禁地反胃。思想越恶,这种恶心感就越是强烈,会吐得他连胆汁都吐出来,这种滋味儿很难受。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他是能不用就尽量不用这种噬魂戒。
就像是上次审问乔三,他不断地卸掉、端上乔三的胳膊,乔三就什么都招认了。这样也省事儿,又何必非要用噬魂戒呢。不过,霍青也不知道为什么噬魂戒上会有一个“天”字,问老爷子,老爷子也没跟他说,但他能够隐隐地猜得到,这中间肯定是有很大的隐情。
霍青捧着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