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呵呵,讓她好好哭吧。行啦,讓弟兄們先回去,留上兩個車在這裡就行,過來這麼多人幹嘛,準備劫警署啊?」
「嘿嘿……」阿毛是華盛安保一支行動隊的隊長,他有些尷尬的笑笑,然後趕緊安排讓該回去的回去。
李恆也重新從馬路對面走到了警署門口。
「黃督察,我能進去見見我的那個手下嗎?」
「當然」
黃靜茹也不想把事情做絕,趁著現在她們還沒接手此案,行個方便對大家都好。
眼前這個男人的勢力太強大,剛才一路走來她也想通了,憑自己想跟人家掰腕子,絕對是螳臂擋車,整個警署上上下下可能找不出來幾個支持的聲音。
既然這樣,還不如與人方便自己方便。
不過再過分的要求她就不會同意了,一切都必須在法律框架下。
李恆也沒讓她為難,進去也只是跟老鬼隨便說了幾句就離開了。
他走了之後,讓黃靜茹更加頭疼的事情才剛剛開始。
兩位律師抓住警方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處理這件事兒,展開了質疑。
警署內發生的事情李恆懶得管,公司花大價錢養那麼多律師,現在也該是他們出力的時候了。
他出來後見了下引起此次事件的核心人物,老鬼的那個女人宋瑩。
對這個女人他沒打算把她怎麼辦,事情已經發生了,作為該案的當事人之一,後邊還有能用到她的時候。
這點剛才在裡邊姓蘇的律師特意說了一下,他也害怕萬一誰上頭了衝動之下把這個女人給嘎了,那後續更麻煩。
連夜處理完這邊的事情,等再回到家裡,天都已經大亮了,半晚上就這樣被折騰了過去。
今天下午北上的兩位老婆就要回來,他還得去機場接,連忙抓緊時間休息了一會兒。
這次事件處理的有多及時,從第二天報紙上沒有刊登關於凌晨那件事兒的任何消息就可見一斑。
李恆是想把人撈出來沒錯,但他是打算在法律的框架下來進行,怎麼說呢,西方的法律雖然因為發展的時間夠長,看似比較全面,但同樣也漏洞百出,而律師做的就是尋找這些漏洞,從而把自己的當事人儘可能的保全下來。
不過老鬼這件事兒,要想讓他無罪釋放可能性幾乎沒有,只能是想辦法儘量給他減輕罪責,讓少判上幾年,然後再看怎麼減刑或者辦理保外了,至於那個女人,華盛安保的人肯定不會動她,就留給老鬼自己處理了。
而且後來經過警方的調查才發現,那個所謂的駐唱歌手,身份好像並不是那麼簡單,他接近宋瑩是有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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