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田副總,也就是老鬼,在蘭桂坊當街打死了一個人,不過被巡警當場抓獲。」單向陽又重複了一遍自己剛才說的內容。
這次李恆聽明白了,他皺著眉頭問道:「羅格打電話過來說的?」
「是的,羅格副總說,人已經被巡警帶到中環警署去了,他也安排公司的律師趕過去了。」
「他沒說老鬼為什麼要當街殺人嗎?」
在李恆的印象中,老鬼不是那種脾氣特別暴躁的人,能讓他當街暴起殺人,肯定有什麼原因。
「羅格沒說,不過我倒是覺得,這件事兒可能跟老鬼的女人脫不了關係。」
「老鬼的女人?是他那個交往了五年的女朋友?」
「對,前兩天我聽隊裡有人傳小話說,老鬼那個女人好像在外邊養了一個小白臉。」
臥艹!!!這個消息夠勁爆啊,李恆都聽直了眼。
對於手下的私生活,他從來不管,一個人一個活法,別人愛怎麼樣怎麼樣,他就算是老闆,也不會去過問這些。
不過作為華盛安保副總的女人,竟然在外邊包養小白臉,這也有點太那啥了吧。
「人現在在中環警署是吧?」
「是的,先生,羅格副總之所以晚上匯報過來,主要是擔心老鬼知道的事情太多,這次他又是當街殺人被抓,到了警署後萬一……」
萬一什麼?還能是什麼,不就是擔心老鬼為了讓自己少判幾年,轉做警方的污點證人了。
不過李恆根本不在意這個,他搖了搖頭:「不會,這點我還是相信他的。」
老鬼是他身邊第一任安保隊長,跟了他好幾年,然後又回到公司去當行動隊長,後來被麻子提拔為副總,一路走來無論幹什麼都是身先士卒,李恆如果連這點把握都沒有,他臉上的那對眼睛就可以摘了。
「行了向陽,你去備車吧,我換衣服過去看看。」
「是」
不管因為什麼,老鬼為他賣命二十年,於情於理他都要過去看看,而且不只是看看,他還準備想盡辦法把人給弄出來。
同一時間,正在家休息的黃靜茹督察也接到了手下的匯報。
一聽說是華盛安保的副總當街殺人被抓了個現場,她第一反應不是高興,而是坐在床上深深的皺起了眉頭。
她得到的消息比李恆要稍微全面些,被殺的那個人是蘭桂坊附近一家酒吧的駐唱歌手,二十五六歲。
很明顯,這樣的人是不可能跟華盛公司產生什麼交集的,那個酒吧也不是恆義社旗下的產業,換言之,老鬼殺這個人,應該是因為私事。
那麼,有沒有必要想方設法把他轉為污點證人?
黃靜茹相信,老鬼手上肯定有不少華盛安保違法的證據,甚至可能還有李恆違法的證據,因為這傢伙曾經給那個男人當過安保隊長。
可是……為什麼自己有點不太想這樣做呢?黃督察有點疑惑自己的想法。
自己以前不是一直都想找到華盛或者李恆的違法證據嗎?現在這麼好的機會都擺在眼前了,為什麼自己會遲疑呢?
這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難道是上次爆炸案過後嗎?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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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督察悠悠的嘆了口氣後,還是起身穿上衣服,不管怎麼樣,人都已經抓到警署了,她得過去看看,剛好在路上也可以想想接下來要怎麼做。
……
「先生,已經確定了,田副總殺的那個男人,就是他女朋友包養的那個男人,在蘭桂坊一家酒吧當駐唱,那家酒吧是七聯幫控制的。」
「老鬼那個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