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了李振的提议。并且在侵吞的过程中,添加了许多没有任何深厚背景,又在水灾之中丢失了田产契约的乡绅富户的上等田产。这些个富户的田产都是相对于肥沃的土地,比起那些个平民的贫瘠的田产,不知道要强出多少倍。
经过他和李振的合谋,一张张经过做旧的田契出现在了李振的手中。有了这些田契的存在,那些个没有任何根底的乡绅富户们,就是把官司打到京城去,张兴瑞也不怕。为了以防万一,张兴瑞在灾后的救治方面,以及粮食补助的方面没有做任何的手脚。完全按照朝廷的章程办事,为官多年的他深知一点,那就是只要大多数人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即便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跳出来闹事,最后就算是惊动了朝廷派人来查,而且也发现了自己隐瞒升州发生洪水的这一事实,自己也完全可以借口在自己能够解决的情况下,不愿意再给朝廷增添负担这个理由,把这件事应付过去。这样一来,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不了了之,闹不好自己还会受到朝廷的表扬也未可知。
当初朝廷派来辽王李恪前来处理江南赈灾的事宜,初到升州的时候,张兴瑞大为紧张了几天。思之再三,他决定不去贿赂这位辽王殿下,以期在他的眼中留下一个清官的形象。想、很显然他这一次又赌对了,随着辽王殿下态度日趋明朗,他那颗高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只要可以找到他所需要的药材,把这个王爷从自己这里给哄骗走,这件事便算是可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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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杀人灭口
第十九章 杀人灭口
李恪又在升州停留了五天的时间,等到张兴瑞把他列出的药材送来并且制成药丸之后的第二天一大早,率领队伍登上了张兴瑞给他准备的前往苏州的大船。
望着渐渐消失在远方的大船,张兴瑞感觉到自己此刻的心情,极其的轻松:这个令自己紧张了半个月的辽王终于还是走了!这些日子,由于他的存在使得自己有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处理。尤其是那些个不肯乖乖的让出土地,并且准备前往苏州告状的富户们,一早就已经被自己安排的手下给拦截在丹阳县境内,由于李恪的存在而迟迟的不敢送到升州来。如今他终于走了,也是该处理这些隐患的时候了。
升州司马(执掌一州军事)陈宏是张兴瑞二儿子的妻兄,此次正是奉了张兴瑞的命令,带着十几名手下的衙役一路赶往丹阳县,前去提领之前被当地县衙扣下的,前往苏州上诉的升州乡绅胡东平等一行七人。临行前,张兴瑞再三叮嘱他,要先对这些人好言相劝,如果这些人肯于听取劝告,不再前往苏州告状,便每人给他们几十两纹银作为补偿。如果实在是一意孤行的话,就直接把他们拉到个僻静的地点,杀死后埋掉。
陈宏原本是升州城内的一名小吏,靠着抄写一些文案养家糊口。如果不是借助自己妹妹的光,抱住了张兴瑞的大腿,根本就不可能爬到现如今的正六品下的位置,所以一直以来对于张兴瑞都是言听计从,从来都不去考虑交给他的任务是对是错。此番张兴瑞之所以会令他亲自前往处理此事,就是怕手下的衙役们在处理此事之时,一个不小心造成那一估量的后果。
衙役,职责是抓捕犯人以及收租,在古时候是属于“贱业”,他们的子女后代三代以内是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而且他们是不在朝廷编制之内,更是没有工资的,每年的伙食补贴即“工食银”不过几两银纹银,养家糊口都很艰难,于是敲诈勒索便成为一种风气,他们时常设置种种名目收取好处费,甚至与州县官吏同流合污,或制造冤假错案,或对老百姓横征暴敛,任意拘捕。
除非没有别的办法养家糊口,或者说平民百姓是没有人愿意干这个活计的。通常来说,衙役都是由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