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太好过,而民间完全意义上的“商办”企业却一直经营的很好,尽管这些企业在业务范围和资金方面不能和官方参与地企业相比。因为后者常常得到来自官方的资金支持。
“如果你听我的,以后就干脆让北洋船政局变成纯商办的好了。”马对孙纲说道,“现在小江在主持还好说,一旦将来所托非人。总这么权责不明的话,非得倒闭不可。”
“你说的是。”孙纲听得连连点头,他当然明白她的意思,这个企业“权责不明”的问题,也曾经困扰了后世地领导者们和经济学家好长的时间。
如果把这类“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的企业变成“纯商办”,让企业地经营者以获得最大利润为目的来经营企业,把企业的兴衰和经营者自身地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而政府只起一个监督“游戏规则”的“守夜人”地角色。就不会让企业出现“制度性”的“经营不善”的情况。
而困扰中国人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问题,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扼制。
孙纲和马就这件事仔细商议了一下,孙纲又征询了一些商界人士和官员甚至是一些外国顾问的意见。决定向政务院的老头子们把这个事提出来,确定后实行。
在春节过后,“华夏共和国”政务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其中包括很多新地西方式地行政章程和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在一些聘请的外国法律专家地帮助下完成的。其中《刑法》是以德国法典为基础,《民法》以法国民法典为基础,新的刑法废除了前清时的许多如凌迟、斩首示众、死后枭首和纹面等酷刑;《民法》在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的同时,照顾了中国的一些文化传统和习惯,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受到传统保守势力的抵制;另外出台的还有好多商业法规,是以美国商法为基础的,如《商律》、《公司商法》、《公司登记法》、《破产法》、《专利权法》等。
在颁布实施新法律法规的同时,“华夏共和国”政府还发布了一系列“革除陋习”的政令。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断发易服”。
“查男子蓄发辫,现今世界各文明国皆无此例。且发辫易藏污纳垢,头部患疾,极易为病菌感染,多有因此而不治者,可为陋习。而三军将士尤易受其害,前清时我海军即不在蓄发辫之列。古圣人有云:上以风化下。今国家百业待兴,革故鼎新之际,当去此陋习,使我民族以新面貌而立于世。”
中国人的脑袋后面,终于可以“利索”起来了。
其实由于“己亥之乱”满清王公对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出卖引来俄国入侵的关系,民众对清王朝已经由不报希望变成了切齿痛恨,很多百姓没有等国家正式颁布法令,就已经把拖在脑袋后面的辫子自发的剪掉了,现在新成立的华夏共和国政府正式下达了“断发易服”的命令,民间对此大多持赞同态度,当然也有一些人执着于保留这种“传统”,但毕竟是少数了。
关于“易服”这件事,国家则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要求“易清服,换汉服及西服均可,听任民间自便。”
其实这个“断发易服”最开始是孙纲在“政务院”提出来的,老头子们一听之下都大摇其头,毕竟他们都是清朝旧臣,“世受皇恩”,对清朝有些“眷恋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李鸿章一开始尤其反对,当年他对日本人的“全盘西化”就十分的不理解,和日本人森有礼进行过辩论,现在孙纲直接提出来要“剪辫子”,更是刺痛了他,认为这是对传统文化的背弃。
但孙纲指出,“辫子”这件事剪不剪,是为了国家的需要,现在,清朝毕竟已经不存在了,中国必须以一个新的面貌和形象出现在国际社会当中,而清朝的“国际形象”并不好,如果继续保留这种前清遗留的旧形象,会让西方国家觉得,中国仍然没有真正融入国际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