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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2 / 4)

他似乎没觉察到我的敌意,冲我伸出了手,掌心朝天,软软地说道:“把金蚕给我吧!”

我不语,瞪视着他,心下大惊,他是如何知道我身上有金蚕的……

“咦,难道你打算吃了金蚕?这可不好,金蚕是蛊中之王,世间珍贵!你想吃,我喂你别的蛊,好不好?”他见我久久没动作,突然“粉”脸一皱,急道。

闻言,我怒!尽管我是产生过把金蚕吞入腹中、藏其踪迹的想法,但那只是一瞬间的臆想好不好?!我吃东西,还是很有原则的——不是我的神经粗,这么紧张的时刻居然想笑。实在是,他这张包子脸,相当娱众,特别是现在皱起来,连包子的褶痕都有了!

他平摊的手掌,突然竖直,掌心冲我,五指成爪——我来不及有所动作,只觉得胸口受到一股吸力,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见他手掌再次平摊开,掌心中,竟悬浮着我的那个药瓶!

“你果然不是人!”我大骇,倒退数步。

他一怔,随即噗哧一笑,道:“你才不是人呢,蛊物!我是将要成为你的主人的人。”

“我凭什么要叫你主人……”我怒视他,却发现,他已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他手中的药瓶上。

没见他有什么特别的动作,就见药瓶的瓶身逐渐被几不可察的碧绿星点包围,然后绿光闪逝——药瓶居然直接粉碎了,如粉尘般细细落下,根本无法分辨哪些是瓷粉,哪些是药粉,最后只有那只金蚕扭动着、悬浮于他的掌心。

我一窒,仅仅用了零点六秒的反应时间,开口道:“……其实,我也不是那么介意认人为主的。您看,您打算怎么做我的主人……”我的语气温柔似水,脸上挂着勉强挤出的微笑,还附送一副低眉顺目的恭敬状。谁敢说我没节操?所谓“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那是高尚的节操;我能肯定地说,我是有节操的,只是不多,要省着点用而已……

“你愿意认我为主,跟我回族里了?”他一脸惊喜地看着我。

“您确定您是骶族的?貌似骶族在百年前,遭受了相当沉重的打击……似乎、好像、也许被灭族了……”我已经尽量委婉了,担心刺激到他。

颜煜凭空冒出的次日,我就去藏书阁查过这个陌生而诡秘的族群。骶族,存在于各类版本的神话传说中,可追溯至有文字可考证的历史最初期,应该算是这个时空最古老的族群之一。

神话故事中,骶族的祖先,是由天神收集人界的“嗔、怨、痴、贪”四欲念而塑为人身的,因此,骶族一氏崇拜信仰的是一尊凶神;骶族之中,人人善蛊惑之术、擅操纵人心,研究玄术,追求长生,因而遭世人的排斥甚至屠杀,不得不隐世而居,久而久之,淡出了世人的记忆——传说到此,就算完结了。

但是,现实中,骶族的历史仍在蔓延。数千年过去了,斗转星移,沧海桑田,默默无闻的骶族一氏,根本经不起历史洪流的荡涤,逐渐因世人的遗忘而消逝,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直到三百年前,前朝开国之时,沉寂千年的骶族一氏突然再次回到世人的视野中——从那名带着传奇色彩的骶族女子,以自己身上流淌的骄傲的骶族氏人的血液起誓,世代承袭国师之位、护国根本、佑国昌盛的那一刻起,骶族正式登上了政治舞台,开启属于它的历史新篇章。

可叹的是,骶族缔造的辉煌,有如昙花一现,不过两百余年,朝代更替。随着前朝的灭亡,骶族一氏被当朝的开国女皇以妖之名,驱散诛杀,遭受灭族之灾……从那时起,骶族,真正成了一个历史名词,彻底被历史前进的车轮碾碎,消亡于滚滚车辙中。

“咱们不是被灭族,是终于从血誓中解脱了!祭司婆婆说,修行者是不该卷入纷纷攘攘的**之争的,强行插手了,所以遭到了天谴,只能用血来化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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