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個餐,上來跟夏焰窩在她辦公室吃。
「下周末party你來嗎?」夏焰喝光最後一口湯,抽了張紙巾,「我記得你說要去參加老同學的婚禮來著?」
林漫滯了一下,低下頭:「嗯,不去了。說新娘子覺得,禮到就成。」
夏焰皺了皺眉:「啥意思啊,人不讓去,但隨禮可以?」
「嗯,覺得,晦氣。」
林漫話音剛落,覺得旁邊那人的怒氣值「噌」地就上去了,趕緊寬慰:「我沒事,每家有每家自己的忌諱,我也並沒有隱瞞,我離過婚。」
她說完,空氣里安靜了。就像一片布蓋下來,把聲音都悶在裡頭。
「想當初,也的確是傻,以為上天眷顧,從此人生順遂。誰知道呢,一頭栽坑裡。」
林漫剛進zeta沒多久,就派了喜糖,新郎是buble上認識的,高大帥氣,還是留過洋的。談了才半年就急匆匆要娶她,她頭腦一熱就嫁了,房子車子都沒要求。
領證沒多久,男生就說:不如我們把房子賣了換學區房,你把首付給了,我負責還貸款。以後你的錢是你的錢,我的錢負責養家。
故事到這,本來就應該警惕了。
但林漫當時一門心思憧憬未來,被拉著看了幾套學區房就開始上腦,天天想著孩子將來叫啥,去哪讀書,報幾個興趣班好呢……
結果,真的把自己爹媽給的房子賣了,五百萬首付換了套一千萬的學區房,還是賊小的那種。
過了半年,男方開始鬧離婚,說日子過不下去了。
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房子賣了直接一人一半。林漫幡然醒悟,覺得自己就是個二百五啊,這不是明擺著殺豬盤嗎。
她不服,要走訴訟,結果那渣男天天找人堵她,各種謾罵恐嚇轟炸,整得快要抑鬱。訴訟也難走,沒有任何對方過錯證據,這感情淡了過不下去了,人家提離婚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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