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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听了饭店老板的话之后,我只能无言以对,只好说道:“得得,甭废话了,赶紧让伙计把她给我弄出来吧!”
我和老板的伙计轮流背着李岚,好不容易才把她弄到了我的宿舍。据说死人比活人重很多,背死人是个体力活。我没有机会背过死鬼,如今试着背了一回醉鬼,感觉也不是很轻松。短短的路程,就让我累得够呛,腿肚子直打哆嗦。
店伙计帮我把李岚扔到床上后就算完成了他的任务,走了。而我面对着一个不省人事的醉美人,还得继续做下一步工作。比如,睡觉如何安排?我倒不介意和一个女人同床共眠,问题是,我的床是一张单人床,床上还堆叠着不少书,要是两个人一块儿睡,未免太挤了点。我考虑了一会儿,决定把床上的书挪开,然后将李岚推到床的里侧,腾出半边床来,让自己能靠着床挑灯看书到天亮。
应该说,我的主观决定是好的,不仅学习了柳下惠同志的风格,同时也造就了读书人经常希望的一道景色(虽然不是红袖添香而是醉妞横卧,马马虎虎总算也是“美人伴读”),可是,客观因素却导致了我未能将决定贯彻执行到底:经过背醉鬼的折腾,我早已筋疲力尽;路上再被北风一吹,挡不住就晕头转向。书是勉强翻开了,却两眼模糊上下眼皮直打架。不知不觉中,我终于精神不支,一头歪倒在床上,和衣拥着李岚睡到了天明。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李岚还在呼呼大睡。我没有惊动她,在轻手轻脚盥洗完毕之后,我给她留下一张纸条,就径直去了办公室。该纸条的内容如下:“昨夜学习雷锋,拖回一只死狗。然而不胜酒意,见色无力行动。固然抱了一夜,惜哉没有*。倘若不信所言,仔细检查*”。落款:此地无银三百两。
老卢对喝酒有过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喝酒和与女人上床同工异曲,做起来时很爽,做完了感到筋疲力尽,就得后悔。可尽管每次都后悔,却忍不住还是要和女人上床,有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味道。我没有和女人干那事的经历,也不知道他说的对与不对,但对我来说,首先可以肯定,喝酒确实是一件爽快事,唯一的遗憾,就是酒醒之后会口干唇燥。不过,我从没后悔过,口干喝茶就是了,反正这也是上班的工作任务之一。
到了办公室后,我开始泡茶,感觉绿茶还有点不够味,又到处翻箱倒柜找红茶。折腾到临近中午时分,我接到了李岚打来的电话。
“哟,还魂了?昨天夜里我怎么折腾你都没反应,弄得我跟奸尸似的,十分无趣,我还以为你已经驾鹤西归了呢!”听出是她的声音后,我说,“今儿一大早,我就万分悲痛地跑到了花店,订下了九百九十九朵纯洁美丽的小白花,准备给你扎个大大的花圈。虽然花不是我早已为你种下的,但也算很够意思吧?”
“去你妈的,你才死了呢!”李岚笑着骂道,“滚下楼来吧,我就在你办公大楼旁边的逸园酒家里,今天我请你吃饭。”
“你请我吃饭?不会是鸿门宴吧?”我笑道,“天地良心,刚才我说奸尸什么的,纯属开玩笑而已,昨天夜里,我对你可是什么都没干。你要是醒来时发现已然不慎失身,绝对不能赖上我,一定是另有其人。你要阉人的话,得找他去。”
“三顽皮,请你吃个饭嘴巴也不闲着,烦不烦人?”李岚说,“快下来!”
“现在就下去恐怕有点儿困难。”我说,“还没到饭点,正上着班呢!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职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