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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2 / 5)

一个圆圈,只等看我的表演。

我用随身带来的洁净手巾擦了擦手,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一个习惯,我的书法并没有受过任何名师的指点,可是大康的皇宫之中,随手捻来都是传世的书法珍品。我从五岁起开始临摹颜真卿的《祭侄稿》,母亲死后开始潜心摹写王羲之的《兰亭序》。十二岁时几可乱真。

我捻起狼毫,在宣纸上龙飞凤舞写了和他所挂条幅相同的一行大字‘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我用笔径来直去,却气度恢弘,运笔苍劲刚健,一洗他书中的媚俗铅华,要知道他书作中的骨弱弊端就在于此。繁趋密,趋动,趋浓;简趋疏,趋静,趋淡。两者相化相生,流变衍息,意蕴不断。

周围人群大都是识货之人,看到我笔走龙蛇,一挥而就,人群中不断发出惊叹之声。那中年书生双目久久盯在我所写的条幅上,有道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他马上就意识到和我之间的差距又何止万千。

中年书生颤声道:“你刚才所说的话可还作数?”他所指的自然是我用字换他一百两纹银的事情。

我淡然笑道:“先生以为还可能吗?”那书生面红耳赤的垂下头去,旋即又抬起头来,咬了咬下唇,似乎下定了决心:“我给你二百两银子!”

我还没有来及回答他,就听到人群中有一个清朗的声音道:“如此好字非千金而不可求也!我要了,三千两银子!”秦都之中有如此气魄的人本就不多,更何况这是在竹影丘岐王的会馆前。

我的唇角泛起一丝微笑,当我转过身去的时候,却已经装出了一幅惊奇而迷惘的表情。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燕元宗其人,质地精美的蓝色绣龙锦袍显示出他超人一定的权势和地位,做工考究的裁剪凸显出他英伟的身姿,他拥有一张几近精致的面孔,和他雍容华贵的气度配合的相当默契。

燕元宗微笑着向我走来,在他的身后跟着两名身材魁梧的门客,其中一名满面虬髯的黑脸汉子,把三张千两的银票递到我手中,伸手去取文案上的字。

“这位兄弟仪表堂堂,风采出众,不知道因何会在这里?”岐王果然像传闻中那样求贤若渴,平易近人。

我把银票交到采雪的手里:“落魄之人,不提也罢!”让采雪收好了笔墨,就要离去。

岐王拦住我的去路道:“燕某的会馆就在此地,先生如果不弃,可否前去停留片刻。”我故意做出不感兴趣的样子:“多谢兄台盛情,不过在下家中还有急事,今日定然是不成了,若有机会,改日再来拜访!”

我这是最普通的欲擒故纵之术,以岐王对书画的痴迷,他肯定不会放过和我相交的这个机会。

岐王面上写满失望之色,身边的两名门客看到我漠然的态度,顿时不耐烦起来,那名虬髯汉子怒道:“混账!你知不知道正在和谁说话?眼前的这位是当今七皇子岐王殿下!”

岐王燕元宗狠狠的瞪了那汉子一眼,显然是责怪他多事,那汉子惶惶不安的垂下头去。我恭恭敬敬的向岐王行了一礼,转身带着采雪扬长而去,这世上越是才高八斗的才子越是清高踞傲,既然扮演了这种角色,我就要表演到极致。

采雪一脸迷惘的跟着我离开了‘竹影丘’,她已经看出我之所以选择岐王会馆卖字,就是为了引起岐王的注意,可是对我拒绝岐王的主动邀请,表现的极为不解。

看到周围无人,她低声道:“公子为何不接受岐王邀请?”

我淡然笑道:“若是我主动去攀系他,在他的心目中,我的地位和寻常食客无异,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弥足珍贵。如果我没有猜错,他的好奇心已经被激起,很快就会上门拜访!”

三千两银票在我的口袋里并没有存留太长的时间,中午和采雪在‘兴敬德’大吃了一顿,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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