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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部分 (5 / 5)

入庭审第三项,双方辩护。

质证是针对某项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而辩护是对整个案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否定或部分否定对方的看法和主张,有本质区别。

可以说质证阶段是辩护阶段的前置条件,辩护是质证的归纳总结。

外行人会觉得金允浩和韩佑希争辩的东西有些耳熟,但内行人能看出来,金允浩是在描述完整的证据链,而韩佑希则是在破坏金允浩呈现的证据链。

虽然金允浩已经十分努力的控诉了,也没有出现任何失误,可内行人都能看出金允浩处于绝对的下风。而普通民众通过观察法官的表情也能看出这点。

在韩佑希的辩护下,法官已经站在了嫌疑人这边,主张无罪释放。

现场气氛对金允浩极其不利,原告败诉似乎已成为定局。

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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