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简妮特,我听杰森说,你在船上认识了斯派克·乌尔那小子?”约翰吃完最后一口,抹了抹嘴,笑意满脸地问道。
“诶?”杰森?!一个男仆竟然这么多嘴?!艾亚愣了一下,心里一阵别扭,虽然不介意让人知道,但这种背着自己的方式多少让艾亚有些不喜欢。不过,叔叔问起来,艾亚还是认真地点了点头:“是的,乌尔他是个很不错的朋友,真诚友善,而且很有才华。叔叔认识他吗?我向他打听过叔叔,他好象对叔叔很熟悉。”
约翰嘿嘿笑了起来,抿了口酒:“怎么会不熟?我可是看着他长大的呢。别看那小子现在人模人样,以前可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抢过我的钱包呢!”
“啊?!”艾亚完全傻了,无论如何也不能把抢钱包这件事与乌尔的形象联系在一起。虽然约翰叔叔说得一派轻松,显然事情早已成为过去,却也足够让艾亚的脸呈现出一付呆相。
“是真的。”约翰叔叔挥了挥手,把仆人们都挥退之后,才收敛了笑意,道:“你说的没错,斯派克这孩子是个好孩子,坚强聪明而且经历那么多事之后依旧能保持住本身的真诚,实属不易啊。”
艾亚越听越是一头雾水,迷茫地看着约翰叔叔。
约翰叔叔看了眼艾亚,被她的表情逗笑了,笑了一会儿才道:“好吧,我就给你讲讲这位斯派克·乌尔的故事。斯派克十三岁之前并不姓乌尔,那时,他跟他母亲姓莱热。斯派克·莱热。”说着,看了眼艾亚:“是的,你猜的一点没错,简妮特,斯派克是个私生子。他母亲本来是葡萄园里的原住民农户家的女儿,结果未婚就生下了斯派克,被家里赶出来了。他们母子俩就在这丰沙尔城讨生活。这样身份的母子俩想要生活能做什么?简妮特,你想也能够想到她们当初的境况有多糟糕。所以,现在说起斯派克那小子当年偷我钱包的事我一点都不觉得他道德败坏,希望你也不要因为他有这样的过去而歧视他。”
想到乌尔那张羞涩的脸,艾亚摇了摇头:“不会,叔叔,只要他之前的错误得到过清理,现在德行良好,我就没有理由歧视他。”
听到艾亚这么说,约翰叔叔越发觉得这个侄女甚合心意,如果真是个卫道士,用“一日做贼,永远是贼”的心态看人,就未免让人倒胃口了。而自己这位侄女虽然行止有风范,却知变通,对于死气沉沉英国教育下出来的孩子,实则不易。想着,不由大为宽慰地点点头。
“斯派克小时命运多舛,到了九岁的时候,他母亲过世了。他一个人跟着商船在船上混吃混喝地过了四年,十三岁的时候才被他的亲生父亲找到,带回了英国。”
——难怪……自己一直觉得他的英语太过标准,以至于标准得很过份,不象是普通英国人平常说话惯用的状态。原来是后来才学的。不知道阿黛拉到时候会不会也和他一样……
艾亚愣了一秒才猛地想起来自己又想得太远了,不由脸上一红:“那乌尔先生在丰沙尔城还有产业吗?怎么还会到这边来?”按一般人的心态,由贫变富,由贱到贵之后都是不愿回顾过往的,更何况还是那么不堪的过往。他竟然还会回来,这让艾亚有些吃惊。
约翰叔叔点点头:“这正是他坚忍的地方。他对马德拉熟悉,马德拉的物产马德拉的港口,无一不知,而且,他对海上运输业也非常熟悉,他到了伦敦,虽然顶着乌尔家少爷的身份,但不说乌尔家那时已经败落,就算乌尔家那时还昌盛,在伦敦那样注重血统注重传统的地方,从小受教育不够的他也难以真正打入到上流社会的小圈子里去。而两者都没有的情况下,据说他着实吃了不少暗亏,所以,他就回来了。用他父亲借给他的钱,开了家航运公司,马德拉是他的一个大基地,我们奥凡福庄园的酒就是他的一个大客户。据说,现在乌尔家完全靠他的钱财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