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很高兴这本书能透过耕林与各位读者见面。当然“沈亦”就是大家熟悉的那个喽!音同字不同罢了,但保证内容还是一样精彩与用心。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在此出现,我这个人做事最不讲究的就是理由。
如果每做一件事都要有理有据,善变的双子座宝宝可能会很快累死的。
所以,还是换个一个话题吧!就来谈谈这本书好了。
我从未试过系列型的写作方式“可别再问我理由哦!”。不过严格说起来“风家有喜”系列也并无环环相扣的绝对关连性,三篇独立的故事,偶有重覆的人物跑跑龙套,就是这样而已。之所以会想顺带提这档事,主要是因为我在看过芸姗的“挑逗超能力情人”序文时,煞是感同身受。“喂,看到没?帮你打广告耶!快想想怎么报答我。”
大致的意思就是,系列归系列,但不敢保证能否一口气写完——哈哈哈(这是个绝对尴尬的笑声)。真不知该说芸姗是语出惊人还是料事如神,我越看越心虚,冷汗直冒……(欲知详情,请参阅蓝芸姗之“挑逗超能力情人”内文)
“连打两次广告了,大姊头,你自己看着办吧!”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不会轻许承诺或乱开空头支票;尤其是在对‘诚信’二字最为敏感的十二月份,还是保守一点来的好。
我只能说,每开一次新稿既象征又一次的挑战。已然无药可救的惰性、散漫、温吞皆是我急需克服的毛病;加上这阵子才由手写方式改为电脑打字,常会发生打字速度和思考速度相冲突的状况,倍感力不从心。
不过,基本上我还是会努力的去习惯电脑,毕竟它在修稿、保存上都较有效率。最重要得一点——开玩笑!花几万块钱扛回来的电脑,哪能随随便便就弃之不用了?小气如我是不会就这么放过它的!
楔子
他一定是跟人打架了;她心里这么想。
她悄悄的打量着他——右颊上有道干涸的血迹线条,破皮的伤口清晰可见;就连嘴角也泛着淡淡瘀青。 过多的酒精在体内作祟,他渐渐有些呼吸不顺,正大口大口喘息着,那双宽广而弧度极其优美的唇形,惑人的性感似乎就在微启之间,薄薄的唇像是寡情却又有说不出的味道,他有张一般男人少见的漂亮嘴唇——“看什么看!”可惜,漂亮的嘴说不出动听悦耳的话。他的语气野蛮、嗓音粗嘎,发涨的舌导致咬字含糊不清。
但她还是听懂了。她毫不以为忤的笑道:“先生,是你拖着我离开PUB的耶!你忘啦?”
他的脸发红、目光涣散,就连思考也是慢半拍。
他拖着她?好像有这么一回事吧!只记得那是个充满噪音、吵死人不偿命的鬼地方,他再也忍无可忍,摔了酒杯便夺门而出——问题是,他连她一块带出来干嘛?
泡在酒精里的脑细胞已死得差不多了,一团浆糊中勉强能理出的:这女人在PUB曾向他搭讪;对,就是这样没错!
原来是个无聊女子。他七荤八素的暗地冷嘲,却忽略了自己这副高大身躯要不是仰赖这名无聊女子的搀扶,恐怕早已跌坐在大马路边了。
他可真重啊!她使尽吃奶的力气撑住他,他依附着她蹒跚的步伐,月光拉长了两人交缠的身影,歪歪斜斜的像是战火余生后的伤兵。
“还是我来开车吧!”她最后做出结论。
“为——为什么要——要你来开?笑——笑话!”
他扬手在半空中胡乱挥舞,一个重心不稳,车钥匙便顺利摆脱主人飞了出去,掉个老远。
“唉!真是的。”她一面嘀咕一面跑去捡钥匙,前后不到十秒,再回来时只见他已整个人摊坐在地上,托背后那堵围墙的福,要不他现在大概是直接用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