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鵬卻絲毫沒有對那些向自己叩拜的韃子士兵手下留情,手一翻,金蛇劍出現在手中,爆喝道:「大明將士,給我殺。」
喝完金蛇劍一轉,已對著人群密集之處開始發射劍光,一招萬佛朝宗消耗了近七成功力,可高鵬依然還剩二十餘年的功力傍身,且真氣在源源不斷的自生。
「咻咻咻咻……」
「轟轟轟轟……」
悲催的韃子,等同於遭受了一枚大當量飛彈的轟炸後,又被雷射炮密集轟炸。
「將士們,殺……」
「咚咚咚咚……」
吳三桂手中長柄大刀一緊,高高舉起向前一揮,急促的戰鼓聲在大明軍陣中響起,兩萬五千騎關寧鐵騎瞬間如潮水般向清軍涌去。
緊跟其後的,是禁軍騎兵,最後面才是高舉雁翎刀,兩眼發紅,如同野獸般嚎叫著的步卒。
不出高鵬意料的,清軍發生了大潰敗,古代軍隊,在傷亡率超過一成還沒有潰散的,就已經是精銳中的精銳。
可清軍在高鵬一招萬佛朝宗之下,便已經折損超過一成,主將陣亡,帥旗消失,這幾種情況,無論出現哪一種,都可能造成大軍潰散。
可此刻是三種情況同時出現,若清軍還沒有潰散的話,那只有一種可能,絕不是清軍精銳到可以戰至最後一兵一卒,而是他們已經嚇傻,忘了逃跑。
高鵬那一招萬佛朝宗造成的恐怖效果,讓清軍瞬間士氣全無,而明軍卻是士氣大盛。
憋了幾天的火終於發泄了出來,明軍拼命追擊砍殺清兵,騎兵絕不去理會清兵步卒,而是全力追殺騎兵,步卒自有身後跟上的大明禁軍招呼。
清軍士兵快瘋了,而大明將士則是已經「瘋了」,他們忘記了一切,只知道將手中鋒利的武器不斷砍向潰逃的清兵後頸、後背。
女兒河邊鮮血橫流,流入河中將河面都染得通紅。
高鵬直接飛到韃子大軍潰逃的前路上,內力不要錢一般的輸入金蛇劍,劍光首尾相接,幾乎連成一線,韃子騎兵成片落馬,被劍光炸得七竅流血而死。
這一場追殺一直延續到錦州城下,出動的五萬大軍,跑到城下時只剩不到三千。
而高鵬先行了一步,趕到錦州城上,以金蛇劍劍光將韃子安放在城牆上的數十門紅衣大炮全部炸成廢鐵,其他弓箭手與火槍手也被他屠戮殆盡(原為紅夷大炮,韃子忌諱「夷」字,故改為紅衣大炮)。
隨即將城門轟成渣渣,守城的一萬清兵全線撤退,錦州城中大量滿人百姓尚未來得及撤離,滯留在了城內。
當吳三桂帶著大軍殺到錦州時,他們面對的就是一座城門大開,城牆之上毫不設防的城池。
高鵬的怒吼在錦州城上空響起,所有大明將士清清楚楚的聽到了高鵬的聲音,「所有大明將士聽著,進城之後,屠城三個時辰。」
「所有穿滿清服飾,剃滿清金錢鼠尾辮者,無論滿漢,殺無赦,著漢服,留漢發者不得傷其分毫。」
高鵬此項命令在這個時代是大有道理的,如今這個時代韃子還沒搞什麼「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運動,那些穿滿服,留辮子的漢人,不消說,自然是主動如此做,自甘投靠韃子,等同漢奸。
而那些在韃子治下,還堅持穿漢服,留漢發的人,哪怕在幫韃子做事,也多半是逼不得已,至少他還記得自己的身份,這樣的人,大可饒其一命。
「崇禎十六年秋七月己未,高鵬戰於女兒河,清努爾哈赤第七子阿巴泰死,殲清軍四萬,克錦州,盡屠韃虜。」摘自《明史·列傳第二百二十三·高鵬》。
……
夜,錦州城,原阿巴泰府邸,此時府邸大廳之中燈火通明,酒宴正酣。
高鵬高據首位,舉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