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白聿鑫闻到第一阵食物香,停下吃一半的面条。十五分钟后,第二阵食物香让他对碗里的东西完全失去欲望。
二十分钟,一大碗公色香味俱全的面摆上餐桌,有肉有虾,完美的香菜和蒜酥洒在面碗中央,使他半饱的胃又感到异常饥饿。
向秧秧伸出食指,像推死蟑螂似地,把他之前的面推到餐桌尾端,迅速换上新碗筷,替两人各盛一碗面。
“白先生,尝尝看,味道还不错。”
她们家三姐妹,就她遗传到妈妈的好手艺,任何食材到她手里,就能变出一道道创意料理。
如果不是购物台的薪水不坏,她曾经考虑过到夜市摆摊。
他低头、吃一口,意外地,他的味蕾从来不曾这样被满足过……他不是没吃过五星级料理,但那些大厨的作品,比不上她的小品集。
他吃得很快,她也不遑多让,完全没有身为美女的自觉,解决一碗面的速度只输他七秒半,你一碗、我一碗,满碗公的食物飞快埋葬在两人肚子里,他看看自己空空的碗,再看看她剩下的小半碗。
如果向秧秧在这个时候想到“经理”两个字,或者想到茶叶合约,就会主动把半碗面让出来,可是目前她没法想那么多,她已经饿了整整一天,开长途车、在森林漫游,她走坏了高跟鞋、弄破了丝袜,她今天过得太狼狈,需要完美的食物来自我安慰。
“我没吃饱。”难得地,孤僻男人主动发言。
向秧秧想也不想,再度伸出小小的手指,用推死蟑螂的方式,把他那锅面从桌角推回他面前,仰头,用七秒半时间,把碗里的面条吃光光。
够清楚吧,她煮饭,不是为了感激人家的收留,目的是照顾自己的肠胃,至于他吃什么,说老实话,她无所谓。
她心肠坏吗?没关系啦,反正她的心已经坏了好几年。
在这个晚上过去很久很久以后,白聿鑫才发觉,原来远在他爱上她之前,他的胃已先爱上她的手艺。
一大早白聿鑫就起床,准备出门时向秧秧还在睡。
她的睡相很坏,至少不是公主式的那种睡法,她没盖被子,而是把被子卷成一条长棒、抱住,双腿扣在棉被棒上,那样子很像被原住民猎到的山猪,倒吊、手脚捆在木棍上。
但熟睡的她像个甜美的小宝宝,红红的嘴唇微微弯着,分明是没有表情的睡颜,可看起来就像在笑,弯弯的眉、弯弯的眼、弯弯的嘴角,弯出一个好心情。
再孤僻的男人看见沉睡的宝宝,也会不自觉卸下心防,跟着勾出一个弯弯笑意。
他的短裤穿在她身上变成七分裤,昨晚他还怀疑,她穿他的裤子怎么不会往下掉,现在他弄懂了,她用发束把过宽的裤头绑出一颗大肉圆。
其实她大可不必穿下半截,反正他的上衣套在她身上,自然而然会变成洋装,不过如果她真的只穿上半身的话……他望着她睡得往上撩、露出一截洁白肚皮的上衣,和因为裤管太宽也皱在大腿上方,露出的两条雪白美腿……
许久没有唱国歌的下半身,有了举办升旗典礼的冲动,白聿鑫皱起眉头。做什么?他几时那么爱国过?
别开脸,他重申一遍,他对美女过敏。
拿出车钥匙,他要去表哥家里看看春茶的收成情形。
第3章(2)
回到家的时候才八点半,早去早回是怕碰见村里的女孩,他讨厌美女,而他的表嫂、表弟妹都不是美女,而且他和她们有亲戚关系,所以勉强可以聊上几句,但如果她们硬是要替他安排一场“非常男女”……这是让人头痛的问题。
所以,他刻意把见面时间拉早,或者无预警出现。
打开门,他又闻到食物香,多吸两口气,他喜欢这个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