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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部分 (3 / 4)

军队也建立起来了,然而它的效果却并不让我满意。这是因为原来的兵役制度,并不能适应新的常备军制。比如,以前百姓服役是义务,平常他们家里也要养家糊口,如果让士兵以屠杀为终身职业,那么就必须让这种职业能够使他们养家糊口,这就牵扯到给士兵们发放薪水,但这笔钱从哪里来?

以前士兵服役都是义务,还需要自己承担服役期间的粮食,要自备兵器与铠甲,现在他们以当兵为职业,从哪里获得收入支撑他们养家糊口呢?唯有给他们发薪水,但在现在的体制下,我们没有额外的钱给士兵们发薪水啊!”

稍停,赵武继续说:“所以我打算重新确立税制,重新确立常备士兵的待遇与地位,使得常备士兵们以自己的职业为骄傲,使得他们乐于战斗。好吧!我打算推行十八级军功爵位制……”

赵武这个“十八级军功爵位制”非常接近商鞅变法时确立的秦国二十级军功爵位制。秦国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最后两级爵位是关内侯,彻侯。侯爵是高等级贵族,而此时正处于春秋时代,侯的爵位是列国国君的爵位。另外,赵武想建立的不是高等级贵族体系,他真正想建立的是士族阶层体系,这一阶层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稳定的中产阶级”。

于是,这十八级军功爵位制度部分参照了秦国的制度,去除了最后两级。其中有些官职此时秦国已经出现,而赵武组织了人手,综合了这时代晋国以及周王室的某些官爵,确定“赵武版”的十八级军功爵位制。但其大致内容,已经十分接近商鞅变法的内容。

比如:禁止私授爵位: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便是宗室也不能例外。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禁止私斗:在战场上,士兵为国家而战,奋勇杀敌是应当的。乡里打斗,为私而斗,于国无利。禁止私斗,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十分严厉的处罚。

戚林父才听了一个开头,立刻感慨:“一个新时代开始了!”“我们的时代!”赵武补充一句。

第二百零一章 齐国第一奸夫的期盼

秦国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是封建制度下,俸禄制取代世禄制的产物。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将官员等级评定,建立在其客观贡献的基础上,在当时是提高了人民的进取精神。但治理天下时仅仅在军人中选官,并使大量能怔惯战的军人担任各级官吏,他们享有无限的特权却没有限制权力的机制,因此激化了社会矛盾。秦代残暴害民的名声与此是有很大关系的。

赵武不打算重蹈覆辙,他进一步解释:“职业军队的做法是一个新的体制,以往刑法只是惩罚法,只规定犯了法之后的惩罚措施,却没有规定相应的义务。我的新法从这方面开始纠正:每个新爵位都规定了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义务,也就是每级爵位每年需要缴纳的征税额度以及服役责任,然后规定了能享受的权利与待遇,其中也包括国人该享受的权力与义务………噢噢,新法的每章都分权力与义务两部分。如此,把权力与义务等同的概念从法律上予以确定,并予以深入人心。

为了适应这个体制,或者直白点说,为了给我建立的常备军队搜集足够的税收发放薪水,供应军队日常训练的兵器、粮草……我必须确立一套新的后勤供应体制。当然,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制衡手握军权的人,使得他们知道尊重法律,服从命令,所以我准备另外确立一套文官体制。

今后,在这套体制下,文官、武官并驾齐驱,仿佛战车的两个轮子。武官今后只管训练军队,指挥战斗;而文官则治理国家,收税、给军队后勤供应,给武官发放薪水,记录士兵的功勋,以及在军中进行执法……这是一整套执政的活儿,牵扯到一整套新执政体系的架设,我手下其他人没有这个才能,还请执政能帮助我,毕竟你有二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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