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3052年。
芝加哥,午后。
湖畔大道西侧的街道上,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正缓慢地走着。他看上去不到30岁,戴着顶深蓝色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男人穿了一件浅灰色的卫衣,超过180公分的身形让他看起来很强壮。而此时他却佝偻着肩膀,四处张望了一阵后,就贴着墙根钻进了一家门口挂着“新世界”招牌的酒吧中。
他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从钱包里翻出一张5美元的钞票,夹在指间向酒保示意,他需要一大杯鹅岛啤酒。
接过这杯沫量很足的啤酒,他喝了一口,浓郁的麦芽和水果香气让他心情愉悦。这个男人就这样安静的坐在吧台旁,看着那台老式有线电视里播放的节目,2频道的女主持今天穿了一身红色套装,正在播报关于昨晚纵火案的新闻。
这个棒球帽男人看上去有些亢奋,靠在吧台上,他环顾酒吧大厅,看着周围这些整天都碌碌无为的醉鬼,心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优越感:只有自己才是做大事的人,而眼前这些傻瓜永远都无法理解自己的伟大。
他又灌了一大口啤酒,打出了一个满足的酒嗝。
加上昨晚那次,这已是他第三次作案了,今天看着那些警察开着闪烁警灯的铁罐头,火急火燎的从身旁经过,他感到非常得意。
“呵呵,没人能抓住我。”
男人看向吧台后的通道,他已经来过这家“新世界”酒吧好几次了,熟悉这里的每一条路。又在心里预演了一次逃跑路线,这是他最近每天都会做的准备,毕竟,他也不清楚警方的视线何时会追上他的脚步。
酒吧的门被再次推开,一高一低两道身影走进来,但酒吧嘈杂的氛围却没受到丝毫影响。
片刻后。
“嘿,伙计!”
棒球帽男人感到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转头看到一个身高超过190公分,下巴比他还宽,穿着黑色体恤和防刺背心的光头壮汉坐到了他旁边。这个大个子一边取下墨镜挂在胸前,一边满脸堆笑的对他说:
“我找你好一阵子了,你就是马克吧?”
棒球帽男人的动作停顿了一拍,并没有回答,下一秒就扭头朝酒吧后门跑去,转眼便消失不见。
那个魁梧的光头壮汉抬眼看着本该拦住逃跑男人的另一个家伙,有些恼火的说道:
“李,你为什么不拦住他?”
这个被称为李的男人,黑发,金瞳,长着一张娃娃脸,完全是个东方面孔,他的身材看上去并不太壮硕。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懒洋洋的对壮汉挥挥手道:
“斯维特,冷静。这是战术,不然真把他堵在酒吧里,万一把这里的东西打坏了,我们是要赔钱的。”
“嘁,那就快点跟上,别让他跑了。”被叫做斯维特的光头壮汉说完,转身就朝马克逃跑的方向快步追了上去。
而这个被叫做李的男人,却大大方方的从酒吧大门离开,辨认了一下方向之后,也向左边追了过去。
马克一路狂奔,他已经跑过了两个街区。因为对自己的速度非常自信,再加上对这一片环境的熟悉,在他拐进了一个僻静的巷子后,就放心的靠在墙上,大口喘着粗气。
这条笔直的巷子前后都能通过,只在中间有一小片楼梯阴影。追来的人如果稍不留神,就会一眼略过那片阴影,这里确实是个非常好的藏身点。马克此时就背靠墙壁站在阴影中,他把身体尽可能贴在墙上,只要那两个追在后面的蠢货从自己身前直接跑过去,他就安全了。
“嘿,伙计,我已经看到你了。”马克听见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巷口传来,顿时浑身一震。他又继续让自己的身体往阴影深处挪了挪,好像这样就能让他更安全一些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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