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味,她估计得回味好几天啊!
等本姑娘有钱了,一定要做它一大锅东坡肉,吃一块扔一块!上辈子跟仙女一般不着纤尘的江凌,此时流着哈喇子,在心里暗暗发誓。
接下来的时间复制着昨日的光景,送饭菜到春香楼,再接待了寥寥几位客人,天黑之前酒楼便打烊了。
唐朝可不像现代,那是没有夜生活的,天一黑就睡觉。这时除了元宵节那天晚上,一年三百六十四天都没有夜市。平时每天下午六点便开始敲八百通催行鼓,老百姓就要回到自己住的坊里,到第二天早上六点这段时间不能出坊。晚上有金吾卫上街巡夜。除了有皇帝特殊批准的官员贵族,任何人不能违禁夜行,要是被抓住,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就地正法。一直到了北宋,取消了宵禁,夜市才开始成形。
此时江凌无比感谢唐朝政府这一规定。这样她就不用走夜路下班了。怀揣着两贯钱的“巨款”,走夜路那是很不安全滴!而且,她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古代人都要在床底下挖个坑把钱埋进去,或把钱藏在墙洞里了。没有银行,真不安全啊!
从酒楼出来的时候,江凌就觉得自己的肚子有些不对劲,这时走在路上,她发现肚子越发地痛起来。
“怎么会拉肚子?难道是久了不吃肉,吃一块肉肚子就受不了了?”江凌看看左右,还有一小段路就进村了。可她感觉自己忍不住了,急需找地方解决。好在古代人民深谙“多生孩子多种树”的道理,人少树多,路的一旁不远就有一处茂密的树林,江凌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急窜进去解决问题。
“啊,终于舒服了!”江凌从树林里出来,刚走了几步,前面忽然跳出一个蒙面人来,手里拿着一根棍子,粗着嗓子喊道:“把身上的钱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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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恶人先告状
江凌一愣,随即看向了来人。她来唐朝已有一段时间了,她知道在李世民治下,老百姓丰衣足食,社会极为安定,甚至到了路不拾遗的地步。这也是李青荷同意她到酒楼来做事的根本原因。
可为什么这难得一遇的劫匪,在她刚刚有了钱的时候,就马上出现在她面前?而且,今天这肚子它早不拉晚不拉,偏偏这个时候拉,这也太蹊跷点了吧?
心里有了疑惑,再打量了一下劫匪的样子,江凌的眼睛眯了眯。
这个劫匪,身体那么眼熟,高矮胖瘦都那么适合一个印象。虽然他换了一身衣服,但鞋却没有换。江凌记得,阿福脚上穿的布鞋,左边脚的扣子跟右边脚的扣子不一样,一边灰色一边黑色,这是那天阿福坐在小板凳上整理鸭子的时候江凌发现的。
见江凌看着自己一直没有动,脸上露出深思的样子。阿福心里没来由地有些心慌。他再一次挥了挥手里的木棍,粗着嗓子道:“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大爷就放你一条生路。”
“哦?”江凌确定了是阿福,心中大定。阿福的身手如何,她心里是最有数的。将手袖在胸前,江凌笑道:“我要是不掏呢?”
“不掏你就拿命来。”阿福厉声叫了一下,便挥舞着棍子打将过来。
照他看来,江凌就是一个瘦小得跟竹竿似的少年,把他打趴下不过跟捻死一只蚂蚁一般容易。那天他阿福倒霉,想敲诈几个钱,结果一个子儿没敲诈出来,反而被刘掌柜被狠狠训斥了一顿,这几天叔叔更是没给他好脸色看。本来他还打算找一天,等江凌下工时在路上把她拦住打一顿,算是出一口气,却不料这臭小子还越混越得意,竟然卖菜谱赚了两贯钱。
两贯钱啊!他阿福要是有两贯钱,就再也不用在刘掌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