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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部分 (3 / 4)

《灵昱秘法》中曾经看过关于鬼蜱虫的记载,这种虫子乃是从归墟之中出来的,是深渊生物的一种,这东西全身通红,他们自己没有巢穴,却格外喜欢吃蜂蜜,所以经常占领蜜蜂的巢穴,蜜蜂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所以只能转战其他的地方,鬼蜱虫除了愿意吃蜂蜜以外,在就是吸人血,他们可以附在人的皮肤上,你若是用烟头或者什么东西想它烫出来,它就会直接钻进你的肉里,吃掉你皮下的组织跟神经,只一种非常可怕的虫子。

老安还不知道这虫子是什么东西,一脸的疑惑,而我们三个却几乎用了吃奶的力气再跑,谁也不想被这虫子攻击,那大团的鬼蜱虫不停的在我们后面追,离远看,简直就像一团火在追我们。

小子跑的没我们快,自打进了森林它就一直慢悠悠的跟在我们身后,这时候大团的鬼蜱虫已经追上的小子,老安回头大喊一声,“小子,赶紧跑!小子——”

那虫子离小子越来越近,看的出老安对小子的感情,他奋不顾身的想跑回去保护小子,钱经理一把抓住他,说:“老安,你疯了,你回去只会被那些虫子吸干,那么多蜱虫一人一口你想想?”

老安不听,甩开钱经理的手,说:“小子的命在我看来,比很多人的命还值钱!”说完,他转身就往回跑,我几乎被老安刚刚的话震惊了,是啊,有些狗真的比人类还待人忠诚,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从畜生进化成人类经历了上万年,而从人类到畜生往往只需要一秒。

话题扯远了,看见老安那个样子我心里不是滋味,我一着急,想了一个驱虫的符咒,不知道好不好使,反正总这么跑下去也不是办法,这些虫子也会不遗余力的追下去,还不如就在这有个了断。

我赶紧写在手上,准备上前施咒,牛鼻子老道和钱经理一起在后面大喊,“周曦,赶紧回来!”我当时冲向那些鬼蜱虫的时候根本没想太多,在小子的头上施了一句咒,印上符印,大喊一声:“急急如律令——”那些鬼蜱虫根本就不怕这个符咒,我当时脑袋一晕,寻思我这下完了。

刚想到这,突然一阵红光从我身边飞了出去,红的刺眼,几乎掩盖了鬼蜱虫的红色,那红光在一大群黑压压的蜱虫中间飞了一圈,那群蜱虫似乎惧怕至极,先前还是整齐的队伍,后来乱作一团,最后在空中掉头往回飞去了。

我当时都傻了,这是我符咒起作用了吗?不对啊,这符咒出现的不是红光啊,老安摸摸小子的头,说:“没事啦,跟住我!”小子就好像能听明白话一样,舔了舔老安的手。

这时候,一个拇指那么大的人飞到了我的面前,他身后是一双透明的翅膀,这小脸长的帅气至极,简直就像童话里的王子,他朝着我吹个口哨,然后说:“怎么了小妞,才分别了不到一个月吧,不记得大爷我了?”

我还在发呆,用手上去捏了捏他,说:“你是,什么东西?”

这小子一脸黑线,叹了口气说:“哎,看来我不在的这几个星期,你的智商依然没有提高,我就是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啤酒见我大瓶盖的宇宙第一帅红禅!”

我噗了喷了出来,不过心里真是抑制不住的欣喜,“红禅!你回来了?你怎么这熊样就回来了?毁容了?看来你真心的伤的不轻啊,原来你是男的啊,那你成天贫尼贫尼的,真是服了,我都想死了你了,你可算活了。”

“我一直都是男的好不好?贫尼男的不能叫吗?没人告诉我啊?”说完,他在我身边飞了一圈,然后说:“你看我变帅没,变没变帅?”

我顿时无语了,这虫子之前还没有这么大,五官根本看不清,现在还真挺帅的,只不过怎么越来越自恋了?钱经理和牛鼻子老道一直傻傻的看了半天,钱经理凑过来问:“这是……”

还没等我说,牛道长却抢先了,“华老爷子家绛珠草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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