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太爱你”
何预莞尔一笑,和沈默就这么对视着,好像全世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一样,动听悠扬的歌声无声无息低地钻进了何预的耳朵,他觉得小心脏都要被这歌声震得四分五裂了。
何预记得三年前的一个晚上,他就是被沈默在学校舞台上的表演给吸引住的。
其实那表演也不是那么特别,只是沈默一个人在台上抱着个吉他自弹自唱,台下一群傻逼粉丝摇着手中的荧光棒,随着他的歌声,有序地摆动着,何预单纯地觉得那个场景给人的感觉很美好。那大概也能算得上是个转折点,因为那时何预开始觉得这人的冷淡或许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天生的,哼,天生的帅果然就是比后天装出来的逼要好。
等他回过神来看向舞台,沈默原本虚无的眼神,早已盯着自己了。沈默眼里好像透出一种异样的光彩,何预和他对视着,感觉自己就像要掉进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但身体又异常亢奋、鸡冻,无法逃离。沈默就是和他那样对视着唱完了那首歌。
那首歌叫什么来着,嗯,何预轻轻地哼了一下节奏,好像是张国荣的《追》。对了,沈默就喜欢唱这种老掉牙的歌,何预的口味跟他完全相反,何预喜欢最HIT最HOT的英文歌,然而两个口味完全不一致的人,却在那一刻,深深滴碰撞在了一起。
他们在一起后,何预不止一次耻笑沈默是老掉牙的人,因为他只会唱老掉牙的歌。沈默冰山嘴脸,面不改色地说着是,背地里却拼命改进。
他英语不好,唱英语歌太吃力了他吃不消。后来他努力学习唱香港乐坛一些年轻歌手的歌,其中这首《只是太爱你》是他能把自己歌喉的优点发挥到淋漓尽致的,也是让何预记忆最深刻。因为好几回,何预炸毛了嚷嚷着要分手的时候,沈默就是板着脸用这首歌哄回他的,久而久之,这首歌就成了一种暗语,暗示着沈默在求他原谅。
这也是沈默最后的杀手锏,要是沈默走到这一步,就代表这场无硝烟的战争,何预毫无悬念地赢了。
这是暗示要复合求欢,不,求爱的节奏吗?
哈哈,终于要认输了是不是?
何预大喜,单眼皮的小眼睛笑成了一条直线。
第十四章
一曲终。
那些没睡着的、没劈酒的、劈酒了却没倒下的都被沈默的歌喉惊艳了,今天果真没白来,看到大神级了,他们相互对视了一下,然后都齐刷刷地抬头看向沈默,一阵响亮的鼓掌声响起。那些睡着了的、劈酒了要倒不倒的都被鼓掌声嘈醒了,好几个胆子比较小的人都弹了起来,以为地震了要速度逃命。
沈默低调地点了一下头,就走到了何预面前,面无表情,但眼神却异常温柔,那眼神就像在说:“宝贝,我认输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还毫无避忌地缓缓伸出白皙修长的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何预的小脑瓜。
何预特么熟悉沈默那对他没辙的眼神,他爱抽了沈默摸他头的动作,认真地享受了一会,就用眼神指示他在自己身边坐下,自己却起身去点了首歌。
沈默了解那小娃的个性,你愿意让他、给他台阶下他觉得不吃亏就会毫不犹豫地接受,这一点表明,何预还是挺好捉摸的。不过沈默的右眼微微跳动了几下,所谓左眼跳是福,右眼调是祸,大概何预也要用歌传情了。可是……伴唱的配乐响起,沈默一听就低下了头,何预倒是很认真地唱着,唱着最炫民族风:
“你是我天边 最美的云彩
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 ”
对,就是那些广场跳舞大妈的最爱。
他知道何预这是在调动气氛,不过他真心觉得,何预唱这类型的歌,比他唱流行歌、英文歌都要好一些,可是这不能说出口。何预其实很喜欢唱歌,可是唱歌没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