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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1 / 5)

不是我们的夫君!”

小绿和凤姐闻言大喜,嫣然笑道:“既然这具尸体不是夫君,如此说来……”

四女相视而笑,笑声中透着极度的开心和释然。

“我们早该想得到,以我们夫君的本事,逃命功夫天下第一,当初叛军进城,千军万马之中都让他毫发无伤的混出了城去,这天下谁还能害得了他?哈哈哈!”长平学着方铮得意忘形的模样,仰天大笑了三声,逗得几女格格直笑。

笑过之后,几女目光中又浮上几分忧色。

夫君没死,他又会在哪里呢?为何不回家?莫非陷入了某种困境之中?

长平黛眉轻颦,思量了一会儿,站起身朝外面大喝道:“给我把灵堂全都拆了!好好的摆什么灵堂,晦气得很!夫君他没死!来人,给我备马,我要进宫!嫣然,时间紧急,你去与公公婆婆解释,我进宫去见父皇。”

※※※

有句老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说这句话的人很多,真正懂得去做的人很少。

既然识时务,就代表着你必须要放弃之前所一直坚持的利益和原则,在劣势中寻求一种保全自己的妥协方法,委屈吗?当然委屈,可你不得不去做,古往今来,多少成大事者,谁没有妥协退让的时候?除非你想拼个鱼死网破,然后像楚霸王似的以一种悲壮的方式在乌江边拔剑抹脖子,——顺便还得搭上一漂亮媳妇儿。

方铮当然是个识时务的人,这不用别人教,他天生就会这种本事,而且以他的坎坷穿越经历,他好象一直在干这种识时务的事儿,已然轻车熟路了,可谓是俊杰中的翘楚人物。

他怕疼,但他更怕死。所以两相权衡之下,……还是被这群土匪打一顿得了。

土匪们当然不会跟他客气,晃动着砂钵大的拳头,满脸狞笑的围上前来,将方铮头顶的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这情景有点眼熟啊,上回看一群混混在街上打架,最后方铮好象也被那群混混这么围过,不同的是,上回还有个杀手哥哥良心发现,跑回来救了自己,这回可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方铮惊恐的注视着众人高高举起的拳头,离他的脑袋越来越近,本打算光棍气十足的被他们打一顿得了,现在方铮忽然有些后悔。这么多精壮的汉子,这么多砂钵大拳头,就算每个人只揍自己一拳,挨到最后,恐怕自己也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忍受不住恐惧压抑的气氛,在众人的狞笑中,方铮终于吓得大叫一声,双手抱头,不由分说便撞开两人,往屋外窜去,边跑边惊恐万状的大喊着:“各位英雄,我错了!最好哪儿也别打,在下怕疼……咱们好好讲道理不行吗?”

众土匪一楞,跟着追了出去,听到方铮的话,纷纷哈哈大笑。这家伙是不是脑子有病?跑土匪窝里跟这帮杀人越货的主儿讲道理,世上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儿吗?

土匪们笑过之后,数十人冲上前去,追赶着方铮,方铮一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像只没头苍蝇似的,哪儿人少便往哪儿窜,又刁又滑像条泥鳅,众土匪虽然人多,一时半会儿却也抓不住他。

方铮边跑边擦着眼泪,悲愤之情无以复加,我他妈招谁惹谁了?好好的在京城当我的官儿,做我的大少爷,好日子才过了几天呀,一记闷棍敲下,怎么就混到这步田地了?找谁说理去?

众土匪见久拿不下,不由气得哇哇大叫,为首的大汉目中凶光一闪,暴厉的大叫道:“抄家伙,剁了他!他娘的!这肉票咱不要了!撕了拉倒!”

方铮围着空地上的十几间木屋子左闪右躲跟众人捉迷藏,离那大汉不远,听得大汉如此说,方铮神色大惊,一边喘着粗气四下躲避着土匪们的抓捕,一边朝大汉哇哇大喊道:“别……别冲动!冲动是魔鬼!银……银子啊!想想白花花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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