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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1 / 4)

于水面七尺以上,清口口门宽三十丈为基准,如果洪泽湖水再涨一尺,则清口束水坝拆宽十丈,“水递长,口递宽,以此为率”,秋汛结束后重新镶筑清口束水坝如前。自此次确定清口水志后,“河臣恪守此法,数十年来下河免受水患,田庐并资保护”。(13)

乾隆二十二年、二十七年、三十年南巡之时,皇上曾先后三次到徐州一带巡视黄河堤坝,发现此处黄河“南北岸相距甚迫”,一旦盛涨,极易溃决。下令一律改建石堤,共砌筑十七层,长九百七十丈。四十五年南巡时,还下令徐州韩山至奎山一带土堰一律接筑石堤,计四百五十丈,一直连接山脚下面,俾滨河永保安居。是时,河道总督萨载请求把洪泽湖高堰大坝三堡至六堡段卑矮砖砌坝加高,皇上认为用砖不如用石结实,“命毋惜帑费,一律改石工”,使大坝永远巩固,成为下河地区的保障。

故《南巡记》云:南巡之事莫大于河工,而辛未(十六年)、丁丑(二十二年)两度,不过勅河臣慎守修防,无多指示,亦所谓迟也。至于壬午(二十七年),始有定清口水志之谕。丙申(四十一年)乃有改迁陶庄河流之为。至于高堰之增卑易砖,徐州之接筑石堤并山(四十五年),无不筹画,咨诹得宜而后行,是皆迟之又迟,不敢欲速之为。

“海塘乃越中第一保障”,浙江省杭州、嘉兴、宁波、绍兴、温州、台州六府与大海相邻。温州、台州两处海塘蓄泄之利多,冲决之患少,地方政府完全有能力予以治理。杭、嘉、宁、绍四府钱塘江水顺流而下,海潮逆流而上,“加以回溜汕刷一日两次,非巨石长桩密排深砌不足以资捍御”。特别是海宁、仁和两县,处于钱塘江入海的喇叭口处,“海水直逼塘下”,全恃海塘保护田庐。先是乾隆十五年,皇上就曾表示:“浙江海塘为捍卫民生要务,朕明春巡幸浙省,意欲亲临阅视”,(14)命令在江南审理案件的户部尚书舒赫德赴浙江查看准备。舒赫德报告说:“南北两岸不特塘工毫无受阻之处,抑且塘之内外桑麻遍野”,不必亲临阅视;而且天晴时,海塘上可以勉强行走,若一遇春雨,南方道路泥泞,土性胶黏,行走甚难。所以前两次南巡,并没有前往海塘阅视,亦未巡幸浙东。

浙江海塘兴修始于宋,有土塘、柴塘、石塘之分。乾隆初年,曾在海宁的浦儿兜至尖山之间修筑了一条四十里的石塘。乾隆二次南巡之后,浙江沿海潮汛渐迫北岸,海宁一带塘工告急,地方官计划在老盐仓一带改柴塘为石塘,但海宁沿岸均是浮沙活土,石料建筑施工困难。二十七年三次南巡时,一到杭州,就让大学士刘统勋、河道总督高斌、浙江巡抚庄有恭在施工现场准备好签试桩木。第二天,亲往海宁施工现场,实地观察打桩,“一桩甫下,始多扞格,卒复动摇,石工断难措手”。虽说将施工地点后移几十丈,即可建筑石塘,但必须毁坏许多土地村庄,“欲卫民而先殃民,其病甚于医疮剜肉矣,朕心不忍”。反复权衡,唯有修缮柴塘,“得补偏救弊之一策耳”。同时,又未否定石塘的好处,如在视察尖山、塔山之间旧存石坝时就指出;“如将来涨沙渐远,宜即改筑条石坝工,俾屹然成砥柱之势,庶于北岸海塘永资保障”;“即多费帑金,为民间永久御灾捍患,良所弗惜”。

乾隆三十年,第四次南巡,皇上又来到海宁阅视海塘。他注意到环绕海宁县城的五百三十丈石塘,对保卫该城起到极大的作用。但为加固石塘所筑的坦水坝(紧靠石坝的缓坡,起减少海潮冲击作用)只有两层,唯在最险要处建有三层坦水。于是下令一律改为三层石坦,海宁护城石塘愈加坚固。

乾隆四十五年南巡时,皇上又来到海宁,看到经过十几年时间,涨沙渐远,地基结实,已经具备改建石塘的条件了,命令督抚实地调查,能建石塘的地方一律改成石塘。经大学士阿桂、闽浙总督陈辉祖赴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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